性格豪爽的商人唐某,沒想到自己的一次慷慨解囊,給自己帶來看似無窮無盡的噩夢。自稱得了癌症的老鄉“王某”,每天用上百個電話威脅他,如果不給錢,就報復他全家。“王某”甚至還發唐某的房子、工廠等照片給唐某,讓唐某非常害怕。

所謂的“王某”其實姓戴,他從唐某手上一共敲詐120餘萬元。

“我躺在牀上三天了,不喫飯每天3包煙,可憐巴巴每天打你幾百個電話。”

“我本來不是畜生,走投無路最後一次找你,你不但不救,電話都不接,你雖是大人物,也要一起玩死……”

作爲某商會會長的唐某沒想到,幾個月前的一次舉手之勞給老鄉借了3000元,卻讓他遭遇無止境的敲詐勒索,無數的威脅短信、每天上百個威脅電話,如果不給錢對方稱將報復他全家。

截至唐某報案時,他已經給了對方120餘萬元。敲詐唐某的男子姓戴,是岳陽平江一個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他化名王某,借患癌症爲由爲自己籌賭資。

日前,戴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岳陽平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01

多次向老鄉施以援手

唐某是外省某商會的會長。2016年3月4日,唐某接到一個自稱“王某”的人打來的電話,“王某”如同熟人一樣稱呼他。在電話裏,“王某”稱自己遭遇了車禍,想借3000元。聽到對方講的平江話,唐某抱着“大家都是平江人”的想法,決定幫這個忙。

唐某沒想到,因爲第一次的慷慨,他成了賭徒“王某”眼中的“肥肉”。“王某”真名戴某,中專畢業後原本在平江縣甕江鎮鄉政府上班,2003年被開除公職。之後5年,戴某先後因犯招搖撞騙罪和敲詐勒索罪入獄。

2016年3月份,正在廣東東莞打工的戴某輸了錢,打算敲詐勒索做生意的平江人,而唐某性格正是他人口中的“爲人好、肯幫忙”。利用以前的工作便利,戴某輕鬆問到了唐某的電話。借錢比戴某想象的更容易,他將3000元拿去賭博,很快輸完了。戴某又給唐某打了電話,稱車禍還沒有處理完。第二次,唐某又很爽快地借給他9000元。

出於感謝,戴某特地給唐某買了土特產。“‘王某’打電話給我,說他帶了點禮品放在我住的平江縣某小區傳達室,說感謝我幫了他。”兩人見面聊了幾分鐘,唐某感覺“王某爲人還可以”。

之後戴某陸續以合夥開飯店爲由,多次向唐某借錢。因爲這樣的印象,以及出於對老鄉的關照,唐某都應允了。唐某發現,每當他不同意借錢對方就會不斷打電話。“我生意上的事很多,被他磨得實在是沒辦法了,就同意借錢了。”唐某很奇怪,怎麼對方老是找各種理由向他借錢,“之後我就對‘王某’的感覺不是很好了”。

2016年5月8日,唐某又一次接到戴某的借錢電話。“他說得了肺癌,在長沙住院,要我借幾十萬元錢給他救命。”看到對方發過來的醫院照片,唐某又給戴某轉了2萬餘元。“作爲平江老鄉,之前幫了他這麼多,現在他得了肺癌,能幫就幫下算了。”

02

不肯借錢後遭遇瘋狂勒索

唐某沒料到,得“癌症”的“王某”變得格外瘋狂。“他威脅我,如果不借錢給他治病,他就不治病了,要到我住的小區來找我,和我拼命。”戴某的威脅讓唐某感到害怕,2016年5月10日至5月31日他分7次給了王某25萬餘元。“我是生意人,平時待在外面的時間多,妻子和小孩都在平江生活,王某知道我家住在哪裏,我害怕妻子和小孩的人身安全會受到傷害,就當拿錢消災。”

在唐某的陳述中,2016年6月至11月,戴某每個月都在向唐某敲詐勒索。害怕戴某傷害家人,唐某隻能一次次妥協,一共給了他72萬餘元。2016年11月底,唐某通過查詢手機號碼才得知,“王某”的真實名字是“戴某”。2017年2月至8月,在戴某的威脅下,唐某又給了他21.5萬元。

“您好,150×××在2017年9月5日14時36分呼叫您68次,請回電”、“您好,150×××在2017年9月5日18時26分呼叫您83次,請回電”……

除了這樣的騷擾電話,唐某還會收到各種威脅短信。2016年5月8日10時許發給唐某的短信內容爲:“你對我的大恩我下輩子來還,我真無奈,你莫怪我歹毒了,今天我要尋到你,我要砍了你……你太不給面子,我要廢了你,你的恩下輩子來報”。

“他還拍了我家的房子照片,我在平江、鄭州所開設的工廠照片,有時我出差住在哪個賓館的照片給我,我心裏也感到很害怕,我不敢向公安機關報警,怕他傷害我和我的家人。”2017年9月,唐某最後一次給了戴某3萬元後,前往公安機關報案。

接到一連串的威脅短信和威脅電話,2016年7月的一天,唐某給了妻子一個“155”的電話,稱如果他以後遇到了什麼意外,一定是這個叫“王某”的平江人做的。

戴某承認,敲詐到錢,大部分被他用於賭博輸掉了,還有一部分用於日常開支。他沒有掌握唐某的任何隱私,也和他沒有生意上的往來。“爲了要錢,我瘋狂地每天打一百多個電話騷擾他,還編寫我得了癌症要和他同歸於盡的短信去恐嚇、謾罵他。”

03

釋法 前期的借款爲何不納入量刑

檢方指控,2016年5月10日至2017年9月9日期間,被告人戴某謊稱自己得了肺癌需要治療,多次找被害人唐某索要錢財,共計索得人民幣1223000元全部用於賭博等個人開支。平江法院對該事實予以認可。

法院認爲,戴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威脅的方法,強行索要他人財物122.3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且其違法所得應予退還。故以戴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儘管唐某與戴某的陳述中均能體現,在敲詐勒索前,戴某曾以各種理由向唐某借過錢,尤其是戴某以身患癌症爲由借到的2萬餘元,均不在檢察院和法院認定的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中。這些行爲是否構成詐騙罪?

湖南一位基層司法辦案人員告訴記者,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在遭遇戴某的威脅前,唐某的借錢行爲,更像是兩人交往中出於好心等因素的經濟往來行爲。唐某可以保留匯款時的證據,通過提起民事訴訟,向戴某索要在遭遇敲詐勒索前的那部分錢財。

行爲人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實施了敲詐勒索他人較大數額錢財的行爲後,犯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已具備,如果因此非法取得受害人的財物,就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爲人僅僅使用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並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但並未交出財物,均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未遂。實施敲詐勒索行爲,即使未遂,依法也構成犯罪,仍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刑法》第23條第2款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網友評論

@popop表勳:典型的農夫與蛇啊!

@王小志:這個人異想天開吧,要是把這種精神放到正道上估計早就發財了。

@尋找白蘭:真實無賴。

@野生毛豆:他們兩個確實沒有別的糾葛嗎?不然別人幹嘛無緣無故纏上你?這個老闆居然還心甘情願給他錢!

你怎麼看?

來源:瀟湘晨報

不要濫用別人的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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