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繭市衚衕——蓋州三百多年前輝煌的見證

柞蠶,曾經是蓋州經濟的支柱性產業。柞蠶也叫山蠶或野蠶,以喫柞樹葉爲主。我國的山東半島是放養柞蠶的發源地,那裏的先民很早就利用柞蠶繭絲。

據古書記載,早在漢代時候,山東蓬萊、掖縣一帶的百姓就已經採收野生的柞蠶繭用來製成絲綿。後來人們逐漸知道還可以利用柞蠶繭絲來織綢。到了明代,用柞蠶絲織綢製衣已經風行全國,後來這行業傳到了遼東蓋州。

早在金明昌五年(1194年),金政權就命遼東等路興辦蠶業,女真與漢人百姓皆可量力養蠶。到了明代,山東蠶農已經有了一套比較成熟的放養柞蠶的方法。

清代山東的孫廷銓還寫了一部《山蠶說》,專門介紹放養柞蠶的技術。書中說,當時膠東一帶山區,到處都放養着柞蠶。不久,放養柞蠶就逐步擴大到我國的其他地區,首先傳到和山東隔海相望的遼東半島,這裏逐漸地成了我國第二個放養柞蠶的中心地。接着放養柞蠶的方法又傳到河南和陝西,後來又推廣到比較遠的雲貴等地。

蓋州柞蠶的放養的確開始於清代。乾隆皇帝曾專諭軍機大臣:“令其酌量素產椿、青等數省份,講餵養椿蠶、山蠶移諮該省都府,聽其依法餵養,以收蠶利”,所以清代養蠶業很盛。

古城蓋州養蠶業是隨着山東移民而傳入的,蓋州東部山區柞林茂密,是放蠶的極好地方。清王元綎撰《野蠶錄》說:“遼東與登萊隔海相對,登萊之民,渡海營生……以放蠶爲最多,每歲秋冬之交,富商攜巨資入山收繭,盛以蔑簍,捆載而南,連檣接楫。……且荒土日闢,風氣日開,逐漸推廣,大有方興未艾之勢”。南船收蠶,用於織綢,也促進了養蠶業的發展。

《縣誌》載:“乾隆四十一年設立山繭稅,設局於蓋平縣,會徵定額二千四百五十六把”。《奉天通志·實行九·蠶業》:“柞蠶之發明在數百年前,而成爲本省一特種實業,則昉自近代,有清乾隆二十七年六月,編立奉天流寓錦州、復州等處養蠶織綢人民保甲。”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允奉天將軍福康安等奏,盛京、牛莊等六城官山之繭稅,再試辦二年,是清初蠶業以盛。其後嘉慶、道光間,蓋平縣有繅絲廠,邇來安東、岫巖、莊河、寬甸各縣其業大盛……。清道光十年(1830年)七月,清朝廷議行蓋平、熊嶽等六城蠶稅章程,“每繭千個輸制錢五十文,如有伐桑爲薪,照毀伐樹木稼穡律究辦,若將山場拋棄不植樹養蠶,照荒蕪田地律治罪。”據光緒三十四年調查,飼養蠶者有12縣,及民國六年調查本省著名蠶場數,蓋平5357(把),……迄光緒季年,蓋平縣從事蠶業的有4114戶,亦推全省之首。”

在蓋州市楊運鄉有清同治五年《劉學禮墓碑》:“……於自吾父持家以來,置田數百畝,買山數十區,積穀登蠶歲贏資,其他園林場圃、墟舍井臼之微,亦井井有條,可爲後世法……”。劉學禮是山東萊州府膠州縣宋家坡人,後移居此地,靠養蠶而發家致富。登蠶,即是養蠶。養蠶只是副業,但在創收上不讓其他的主業。城內“繭市衚衕”存在,說明養蠶並出售,在蓋州是一件商業上的大事情。

到了民國,山繭依然是蓋州的一項經濟收入。

《蓋平鄉土志》說:“吾邑東南多山,最利養樹放蠶。然從前不講提倡,居民多以餘地包括山場而繭子最少,近年以獎勵之法催報繭場,風氣漸開,遂將所有山場漸次和盤托出。計原有紅繭不過五千餘把,近以原報期滿,催促將紅繭浮多及黑繭並荒山三項,報至一萬一千三百四十餘把之多。統計本縣繭場可有兩萬把之譜,倘從此善於推行,俾民間皆養柞、放蠶、繅絲、織綢四者,加意講求,逐漸改良,則本境之富及實業之興均可立而待也。”

老地名,一座城市獨特的文化符號。在蓋州城內,曾經保留着“繭市衚衕”這樣的帶有等痕跡的衚衕名稱。南關、東關是古老的商業街。有櫛比的商店、五光十色的店鋪門。熙熙攘攘的人流充斥着整個街道。古城蓋州,商民交易、店市都集中在這一帶。農副產品進城,這裏就成了集散地,成爲物資交流的場所。溯大清河而上的南船貨物大多在南關卸貨,而來自東部山區的物產,運至城外的貨物,則從東關進出的較多……舊時此地居民衆多,商賈雲集,呈現一派興旺吉祥景象,“繭市衚衕”遂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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