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這種心態,被佛教列爲“三毒”之首,千萬不要有!

佛門常講:“萬法由心生”,我們人的一切言語、行爲,無不是由心念所產生的,只有心裏有了念頭,纔會表現於外,纔會付諸言行。所以說一個人的行爲是善是惡,心態是根源。

人心複雜多變,有時候是善心,有時候是惡,正所謂“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但是在繁雜的心態當中,“貪”心爲首,是我們大多數人最容易有的。

貪在佛門當中,被列爲“貪、嗔、癡三毒”之首,這“三毒”是三種根本煩惱,也是產生煩惱的根源,“貪”字列爲第一位,是第一個要破除的心態。

那爲什麼要將“貪”列爲“三毒”之首呢?下面我們簡單分析一下:

人在世上生存,離不開金錢,人們對金錢正確的取得和使用,會給生活帶來很大的方便和快樂。但過猶不及,物極必反,人們對金錢的追求和利用很難自我節制,適可而止。往往受到貪心的牽引,終生勞碌奔波,追求累積更多的財富,永遠沒有休止的時候。

由於過分貪求身外之物,很多人便陷入煩惱痛苦的深淵,而不能自拔。人們貪的對象,無非就是財色名利,權勢地位,目的都是爲了獲得更多的快樂和幸福。但往往事與願違,適得其反,得到的快樂越來越少,痛苦煩惱卻越來越多。因爲物質生活雖然越來越豐足,但精神生活越來越空虛,再豐足的物質,都無法彌補精神上的空虛。

並且一個人無論有多少財富,你真正所能享受到的畢竟有限。古人常說:“家有千頃良田,夜眠不過八尺”,人本身所需要的並不多,多的都是貪慾,人心不足蛇吞象。

人們爲了金錢名利,絞盡腦汁,疲於奔命,最後雖然發財了,卻背上了極爲沉重的心理包袱,日夜爲這些財產憂慮。怕別人偷,怕別人搶,又怕別人惦記,總是患得患失,心不安穩,爲了保住所得的財富,費盡心機,勞心傷神。

況且呢,一旦富有了之後,又容易對子女溺愛,嬌生慣養,使子女依賴成性,得不到培養鍛鍊,甚至嬌慣出個敗家子來,把自己辛辛苦苦積攢的財富揮霍一空,害了家庭,害了子孫。

人們一旦對金錢的慾望氾濫時,往往會不顧一切,踐踏道德法律,鋌而走險,爲了獲取更多的金錢,不擇手段,像飛蛾撲火一般走向墮落,自取滅亡。人在發財以後,還能從金錢中獲得樂趣的人,少之又少,大多被貪心所迷,所以孔子說:“放於利而行,多怨”,人一旦把追求利益當成人生目標,自私自利,爲利益不擇手段,就會招致別人的怨恨,大家都怨恨你,還何談快樂呀?

世人除了貪錢,就是貪色,這兩個是一丘之貉,常常結伴而行,是貪心裏面最嚴重的。有的人認爲有了錢就有了一切,但金錢並不是獲取幸福的唯一因素。金錢確實可以得到美色,也能得到一定的名聲,但卻買不到人間的真情,買不到純潔的心靈。歷史上因爲金錢美女而招來禍患的例子,舉不勝舉。

古人說“人到無求品自高”,人一旦起了貪心,就很容易造成道德品格的墮落,最後往往釀成可悲的下場。所以佛陀要我們戒除貪心,把“貪”列爲“貪、嗔、癡”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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