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裏,清朝末年由於多年的戰爭導致國庫空虛,國家窮得叮噹響,但其實並不是。窮得叮噹響的只是那些普通百姓,作爲當時的統治者清政府來說,他們還是非常有錢的,而且有錢的程度在中國歷史上還是數一數二的。很多人可能會不信,清朝末年,在連續戰爭的情況下,清政府爲什麼那麼有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分析一下。

不可否認的是,滿清政府作爲一個少數民族組建的政府,他的賺錢方面的能力實在可以說是非常強的。從他入主中原以後,他的搞錢能力讓那些前明的遺老遺少歎爲觀止,後來到了清朝末年,清政府又搭了一把工業革命的順風車,因此清政府的收入又翻了一番。雖然清政府的收入史無前例的增多了,但他的開支也是史無前例的增多了。爲了平衡開支,清政府可以說是在搞錢方面想盡各種辦法,跟外國人借錢、跟國內鉅商借錢,最後因爲欠錢不還,與民奪利,橫徵暴斂給自己玩垮臺了。

熟悉歷史的朋友們都知道,在中國歷史上,明朝是一個比較貧窮的朝代。但明朝並不是真的窮,他的主要問題在於國家的納稅架構上,皇帝與士大夫共納稅,也就是說皇族和官紳階層在納稅體系之外,這樣一來,朝廷的整個負擔就全都壓在了老百姓的身上,以至於這也成了後來明末百姓起義的一個原因之一。可是自從清朝入關以後,滿人才不慣着那些官紳階級的人,不管你是多大的官,統統要給朝廷納稅,這樣一來,清政府的收入大增,哪怕是清朝剛剛建立的那幾年,他的財政收入也比明朝巔峯時期的要多。除此之外,明朝還有一個人狠話不多的地方,那就是他徹底的學習了明朝張居正改革的精髓,什麼徭役、實物這種在明朝可以抵稅收的東西,清朝統統不要,他要的只是白花花的現銀。康熙駕崩以後,雍正同樣也是一個狠角色,他一上臺就實行了攤丁入畝、耗羨歸公、土紳一體一體納糧,這三項撈錢政策,把民間那些“隱形”富豪們又實實在在的勒索了一把,朝廷的收入大大增加。到後來乾隆繼位後,他也是基本上貫徹了雍正的稅收思路,每年稅收維持在四千萬兩左右,一直到道光時期。

在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後,清軍是徹底的怕了英法聯軍了,對於洋人提出來的一系列條件,清政府統統允許。雖然這些極不平等的條約踐踏了中國的主權,但卻也增加了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另一方面,由於當時太平軍佔領了江南財賦重地,朝廷失去了主要的稅收來源地,窮的叮噹響,根本無力償還英法聯軍的戰爭賠款。後來在英國人的建議下,清政府在洋人的指導下,將海關規範化,並由洋人擔任清政府的海關總稅務司,這樣一來,清政府每年就又增加了一大項的財政收入。並且,當時洋人的職業操守較好,相較於那些只知道給自己撈錢的清政府官員來說,洋人還是比較恪盡職守的。

到了同治三年,清朝每年在關稅上的收入就有大大約五百萬兩,到了同治十年,這項收入達到了驚人的一千一百萬兩,並且每年都以爆發式的增長速度在增長着。一直到宣統元年,清政府的關稅收入已經接近了四千萬兩。從同治元年到宣統二年,在洋人的操控下,中國海關一共收入了九億兩白銀的關稅。

如果說清政府的斂財手段僅僅止步於此的話,那就太小看那些朝廷官員的想象力了。爲了增加稅收,清政府又開闢出“禮金”這一新稅種。這個就是清廷在全國各個交通要道、關口設卡,只要是有商品經過。就需要徵收一定的禮金。這項政策執行以來,立刻成爲清政府一項重要的稅收來源,不僅如此,這個厘金的稅率不斷提高,到了宣統晚期,這項收入已經成爲清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了。到了宣統元年,晚清財政收入基本維持在1.2億兩白銀,在中國歷史上,沒有一個朝代能夠做到在滅亡前還有這麼多的稅收收入,清朝是獨一份。

收入多,開銷也多。清朝晚期的洋務運動可以說是一擲千金,比如歷史課本上出現的江南製造總局、福州船政局、還有南洋和北洋水師,以及後來京師同文館和幼童赴美留學這些項目,都是非常燒錢的。但這些燒錢項目和另外兩項比起來,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了。

縱觀清朝歷史,從乾隆末年開始,每隔一段時間,國內就會有大規模的農民起義,而我們熟知的太平天國只是其中一起,每一次的鎮壓起義,清朝的國庫就要被清零一次。除此之外,還有就是天文數字一般的戰爭賠款,在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的賠款中,本息合計一共有十幾億兩白銀,按照當時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就是十幾年不喫不喝也支付不起。爲了想辦法搞到錢,清政府想出了三個辦法。

第一個,開放民間資本辦廠的限制。由於當時國內實在是找不到可以大量徵稅的羣體了,於是朝廷便開放了民間資本建廠的限制。一時間,民間有大量的資本家開始投資建廠,這樣一來,朝廷就又有收稅的名目了。這個辦法立竿見影,朝廷的稅收很快就增加了。慈禧還說早知道這個辦法這麼好用,就早點搞了,以前老祖宗重農輕商實在是太愚蠢了。

第二個就是向外國銀行和民間富商借錢,馬關條約的三億兩戰爭賠款就是找德國、俄國的銀行借的錢,但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清政府抵押了很多主權才借到這筆錢。這給後來的民國政府留下了很大的負擔。

第三個就是鐵路收入,剛開始清廷不願意修築鐵路,說這會影響風水,後來發現在本土作戰沒有鐵路真的不方便,於是便開始修築鐵路。不過很快,朝廷的官員就發現了鐵路的另一個好處:能賺錢。所謂火車一響,黃金萬兩。舉個例子來說盧漢鐵路,扣除借款利息和成本,清政府還能淨賺三百萬兩白銀,這還不算各地火車站帶來的稅收,簡直賺翻了。

通過這三個措施,清政府在1911年的財政報告顯示,那一年清政府的財政收入達到了三億兩白銀,這是一個史無前例的數字。結合當時國內的條件,清政府能夠達到這樣的稅收水平,可以說是非常的厲害了。

清政府就是用這些辦法,在連年征戰的情況下還能有這麼多的稅收,所以在清朝末年,清政府纔會那麼的有錢。但這種從民間搜刮而來的大量錢財卻給中國帶來了巨大的負擔,以至於後來的中國社會長期處於貧窮落後的狀態,可以說當時民間的資本已經被壓榨殆盡,就像是一塊海綿,擠出了最後的一滴水。清政府這種暴斂無度的做法,最終還是失去民心讓他走向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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