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件發回重審期間,在省院的指導下,省檢一分院辦案檢察官結合技偵材料全面梳理補強證據,引導偵查機關補充相關證據,最終,依法追訴陳某育、李某纔等人4起販賣毒品事實、追加認定販賣毒品數量6650克。一審判決作出後,省檢一分院審查認爲,該判決認定部分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導致對被告人李某才量刑畸輕,對扣押、凍結的財物處理不當,2018年5月,依法提請抗訴並獲省檢察院支持。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翟小功 通訊員 李選婕 孫璐

自2016年海南省委部署禁毒三年大會戰行動以來,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履職盡責,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日前,針對一起特大販賣毒品案件一審判決認定部分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導致對部分被告人量刑畸輕問題,依法抗訴,並在發回重審階段,引導偵查機關追訴4宗販賣毒品事實、毒品6650克。經省高院發回重審,海南一中院採納省檢一分院追訴的犯罪事實,並將被告人李某才的刑期由死緩改判爲死刑。

陳某育、李某纔等9人販賣、運輸毒品,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非法持有槍支案,由萬寧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經萬寧市檢察院報送省檢一分院審查起訴。經審查,2016年6月起,陳某育爲賺取高額利潤,多次聯繫李某才、農某達購買大量毒品海洛因,並指使陳某武幫其支付毒資、接送毒品。李某才、農某達通過李某傑、農某綿等人將毒品從廣西運至海南銷售,涉案毒品數量8765.06克。2017年7月,省檢一分院對該案提起公訴。省一中院於2018年2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陳某育、李某纔等9人死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罰。

一審判決作出後,省檢一分院審查認爲,該判決認定部分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導致對被告人李某才量刑畸輕,對扣押、凍結的財物處理不當,2018年5月,依法提請抗訴並獲省檢察院支持。2018年12月,省高院以原判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爲由,裁定發回重審。

案件發回重審期間,在省院的指導下,省檢一分院辦案檢察官結合技偵材料全面梳理補強證據,引導偵查機關補充相關證據,最終,依法追訴陳某育、李某纔等人4起販賣毒品事實、追加認定販賣毒品數量6650克。省一中院於2020年4月對本案作出判決,採納了省檢一分院追訴的犯罪事實,將李某才的刑期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改判爲死刑。最終全案9名被告人中,2人被判處死刑,1人被判處死緩,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2人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該案是兩級檢察機關上下聯動、形成抗訴合力,加強對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審判監督,糾正罰不當罪裁判的典型案例。今年是海南新一輪禁毒三年大會戰元年,該案經抗訴、重審,在成功追訴犯罪事實的同時,使兩名罪行極其嚴重的主犯均被判處死刑、兩名主犯被判處死緩,對毒品犯罪分子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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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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