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會來了】人大代表張寶豔:離異家庭兒童應享有親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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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5月22日訊,“離異家庭兒童應該享有親情權。”人大代表、寶貝回家尋子網創辦人張寶豔建議,應立法保護離異家庭兒童享有親情權,對拒絕執行法院判決的一方依法入刑。

張寶豔在建議中指出,現在離婚率提高,離異家庭也越來越多,很多夫妻在離婚時,開始了“奪子大戰”,然而在這場“奪子大戰”中,常常出現如下幾種情況:有的取得探視權,被取得撫養權的一方阻止探視孩子;有的取得撫養權,但孩子被另一方搶走藏匿,取得撫養權的一方看不到孩子。

此外,一些地方法院在撫養權判決中爲避免“執行難”問題,將孩子直接判給藏匿方,做不到公正執法;在離婚訴訟期間,一方搶奪孩子藏匿後,剝奪另一方的探視權,法院與公安局都以家庭糾紛爲理由,報案不予授理。

“強制阻斷孩子與父母一方聯繫的行爲,最大的受害者是離異家庭的孩子。”張寶豔認爲,孩子本應享受父母雙方的關愛,因父母離異,卻成了‘被親人拐走的兒童’,還有一些孩子被交由爺爺奶奶或其他親屬撫養,長期得不到父母關愛,這些情況會對孩子的一生產生不良的影響。

對此,張寶豔建議,應立法保護離異家庭兒童享有親情權,對拒絕執行法院判決的一方依法入刑;對於藏匿兒童或多次阻止探視的一方剝奪監護權並納入社會徵信系統;在全國範圍進行離婚訴訟案件執法檢查,對取得撫養權卻沒有得到監護權的,取得探視權卻無法探視的案件進行督辦,讓孩子能夠在父愛母愛的關懷下成長。

此外,張寶豔還建議,將新發拐賣、收買婦女兒童案件納入地方政府目標考覈。

事實上,近年來,張寶豔一直關注兒童相關的問題。去年兩會,她建議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起刑點從‘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調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此前,張寶豔還提出“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取消訴訟時效”的建議。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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