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時期,要想做一位清官實際上是非常困難的,因爲古代官員們的俸祿基本都是固定的,但是物價卻一直在漲,而且官員的手下通常還有着一大堆的衙役、師爺或者是其他下屬人員需要養活,在這種情況下,能做到不貪一分錢的只有我們明朝的大清官海瑞了。

不過在明朝初年,有着一位名叫曾秉正的清官,他首先因爲清廉被朱元璋看好,從九品芝麻官變成了三品大員,可是沒過多久,他就被朱元璋罷官了,因爲窮得出不起回家,就使用了一種方式籌措回家的路費,誰知朱元璋得知之後直接安排他去做了太監,那麼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此人名叫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由於其家族世代書香,他也深受家庭影響,勤勉好學。不過,他雖然頗具才氣,見識獨到,但脾氣卻極差,這就導致他很難受到重用。朱元璋推翻元朝建立大明後,急於找尋人才,在各州各縣的推舉下,一批批當年鬱郁不得志的人才都做了官,而他也被當地官員推薦爲海州學正,開始了其做官生涯。


明朝初年,朱元璋曾經下詔讓天下百官討論治國之道,這時的曾秉正聽了自然覺得自己出人頭地的機會來了,於是花了3天時間寫了數萬字的奏摺呈遞上去。朱元璋看完他洋洋灑灑幾萬字的“治國之道”後倒是覺得他說得很在理,於是將他調任陝西參政,於是曾秉正一下子就從九品官就變成了3品大員。


不過他當上大官後,確實也還是清官,但卻實在不懂收斂脾氣。時間過久了之後,朱元璋就發現曾秉正這個人實在是太直了,不僅經常得罪自己,還經常得罪同事,有的時候還得自己去收拾爛攤子,而曾秉正這個人也很不自覺,完全不拿皇帝當幹部,看到就是呼來喝去的,朱元璋實在受不了了,便罷了他的官,命他回家養老。誰曾想,朱元璋的這道詔命,卻毀掉了一個好官,一個清官。


明朝時期,由於官員薪資普遍較低,正三品官員年俸不過210兩。雖然摺合現在,也是年薪近20萬的高薪人員。但在那個時代,他得供養一大家子人的生活,根本沒有餘財。而家鄉路遠,只靠雙腳和一身正氣,他根本回不去!無奈之下,他也沒向朱元璋求助,乾脆就賣掉了小女兒,用以換取路費。

他的這種做法,無疑惹惱了朱元璋。賣自己的女兒,比人販子還可恥!憤怒的朱元璋當下就命人將他施以宮刑,清廉了一輩子的好官,最終竟落得個這樣的結局,令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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