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限制生產銷售數量,分割市場,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 的合法權益。

自覺依法明碼標價、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爲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邢臺市市場監管部門對全市頭盔生產、經營者及相關單位進行提醒告誡。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 爲的規定》《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切實加強價格、質量自律管理,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不得價外加價、捆綁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限制生產銷售數量,分割市場,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 的合法權益。

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週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 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

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不得僞造產品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僞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

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爲。

邢臺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頭盔價格監管力度,及時受理羣衆價格、質量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各類價格、質量等違法行爲。對查實存在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擡價格、串通漲價、 價格欺詐、不合格等違法行爲的,將依法予以處罰;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長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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