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政協委員吳志明領銜提交爲中小學生減負的提案,建議重新梳理制定國家教育評價體系,把體育列入中高考必考科目,並給予語文、數學等主科一樣的考分權重,激發學校、家長、學生的內生動力,真正實現爲中小學生鬆綁減負。(5月23日 《新京報》)

學生的體育鍛煉問題一直備受黨和國家的關注。2016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嚴禁削減、擠佔體育課時間,切實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2020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指出:要樹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動青少年文化學習和體育鍛煉協調發展。一次次的重申,都表現出了黨和國家對這個問題的重視。

加強學生對體育鍛煉的重視很有必要,但把體育列入中高考必考科目並給予語文、數學等主科一樣的考分權重的建議,是否應該採納還有待考究。

首先要考慮的是,這個政策的實行是否能真正實現爲中小學生鬆綁減負。中學生本來就已經面對衆多科目,突然又給他們增加了一個與語文、數學等主科考分權重一樣的科目,在其他科目的參考標準不變的情況下,無異於又讓他們背上了“一座大山”。雖說增加的體育科目能幫助學生強身健體,但隨着考試科目的增加,他們的心理壓力還是增大了。如此,即使學生表面上“鬆綁”了,但不一定真的“減負”了。

此外,還要考慮把體育列入必考科目是否會影響到中高考的公平性。目前的中高考模式都是筆試,無論考生有沒有強健的體魄,只要沒有特殊情況,學生都能平等地參與這場選拔。但在體育作爲必考的重要科目條件下,本身不能進行劇烈運動,與體弱且無法通過鍛鍊得到提升的同學就失去了平等競爭的機會。雖說很多人認爲目前的中高考也沒有做到絕對的公平,但增加一個“身體條件差別”只會增大這場選拔的不公平性。

提倡學生加強體育鍛煉沒有錯,但要把握好“度”問題。國內一些高校也在實行相關體育政策,比如清華規定體育不達標的學生不能畢業。但清華大學的要求只是達標即可,在達標的前提下不會因爲最終成績的高低對自己的學業造成不好的影響。相比之下,把體育列入中高考必考科目,就顯得較爲苛刻。

如何提高學生的自主鍛鍊意識,加強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讓學生自己真正做到減負才是關鍵。把體育作爲中高考科目,可以強制性地讓學生進行體育鍛煉,但這個政策的實行衍生出來的問題是否又將成爲一個個難題,值得我們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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