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個體角度來看通過改善所有3個可控危險因素具有陽性乳腺癌家族史的單個45歲女性的20年絕對風險降低2.7%單個65歲女性的風險降低3.2%。結果顯示從整個人羣角度看通過同時改善這3個可干預危險因素45歲女性羣體的20年總乳腺癌風險降低1.4%65歲女性羣體的風險降低1.6%。

研究納入2569例病例和2588例對照隨訪時間爲1991~1994年。研究者考慮了所有危險因素並且計算了10年和20年乳腺癌風險以及3種可控危險因素(體重、鍛鍊和飲酒)獲得最大程度改善情況下的10年和20年絕對風險降幅。

結果顯示從整個人羣角度看通過同時改善這3個可干預危險因素45歲女性羣體的20年總乳腺癌風險降低1.4%65歲女性羣體的風險降低1.6%。年老女性羣體的風險降幅較低是因爲她們通常合併其他不可干預危險因素。

從個體角度來看通過改善所有3個可控危險因素具有陽性乳腺癌家族史的單個45歲女性的20年絕對風險降低2.7%單個65歲女性的風險降低3.2%。

總體風險降低1.6%意味着在1百萬女性中每年可避免16000例乳腺癌但在具有乳腺癌家族史的絕經後女性中(佔8%)每年每百萬人僅可避免2560例乳腺癌。研究者表示採用上述模型計算絕對風險降幅有助於進一步瞭解乳腺癌預防方案的潛在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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