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爲維護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秩序,牢牢守住耕地紅線、生態紅線,震懾自然資源違法違規行爲,推動全市形成依法有保障,違法必受罰、違規必追究的氛圍,贛州市自然資源局近日決定,公開曝光3宗土地礦產資源違法違規典型案例。2017年7月,原贛州市南康區建設局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南康區鏡壩鎮桐木村、老鏡壩村集體土地56.87畝,其中耕地52.04畝,修建南康區東山北路北延二期項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屬非法佔地行爲。

爲維護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秩序,牢牢守住耕地紅線、生態紅線,震懾自然資源違法違規行爲,推動全市形成依法有保障,違法必受罰、違規必追究的氛圍,贛州市自然資源局近日決定,公開曝光3宗土地礦產資源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這3宗典型案例分別是:

南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非法佔用土地修建南康區東山北路北延二期項目案。2017年7月,原贛州市南康區建設局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南康區鏡壩鎮桐木村、老鏡壩村集體土地56.87畝,其中耕地52.04畝,修建南康區東山北路北延二期項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屬非法佔地行爲。2019年9月,贛州市自然資源局依法立案查處,處以罰款709954.20元。2019年12月31日,贛州市自然資源局送達了《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催告該單位自覺履行行政處罰,但截至目前尚未依法履行處罰。

信豐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違法佔地建設高新區智能模組產業園項目案。2018年1月,信豐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未經批准佔用信豐縣西牛鎮新苗村、老山鋪村104.63畝土地,其中耕地66.19畝,建設信豐縣高新區智能模組產業園項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屬非法佔地行爲。2020年4月,贛州市自然資源局依法立案查處,現正在查處過程中。

龍南縣生鑫採石場越界開採案。2018年10月,龍南生鑫採石場在安全生產整改過程中越界開採建築用白雲岩石料1531立方米,違反了《江西省礦產資源管理條列》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2019年5月13日,龍南縣自然資源局依法立案查處,沒收違法所得45930元,並處罰款9186元。違法當事人已繳交罰款並退回至原礦區範圍內採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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