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種影視劇中,凡是清宮戲,我們基本上都能看到一個非常標準的動作:無論是各級官員,還是皇宮裏的太監,覲見皇帝或者后妃的時候,第一個動作就是放下自己衣服上的馬蹄袖(甩袖子)。那麼,爲何會出現這個動作呢?清朝確立了對全國的統治以後,江山已經非常穩固,爲何還要繼承馬蹄袖呢?今天,我們就聊聊這一系列的問題,看一下什麼是馬蹄袖,清朝爲何長期沿用馬蹄袖。


首先,我們需要看看什麼是馬蹄袖。《清稗類鈔》是一部關於清代掌故遺聞的彙編。從清人、近人的文集、筆記、札記、報章、說部中,廣搜博採,仿清人潘永因《宋稗類鈔》體例,編輯而成。根據《清稗類抄》中的描述:“馬蹄袖者,開衩袍之袖也。因形如馬蹄,故名。男子及八旗之婦女皆有之。致敬禮時,必放下。”也就是說,馬蹄袖屬於清朝服飾中的一種袖子,在本來就非常狹窄的袖子上,接上了一個半圓形的袖頭。由於樣式很像戰馬的馬蹄,因此被民間俗稱爲馬蹄袖,在滿語中,馬蹄袖被稱爲“哇哈。”

甩馬蹄袖子的動作,有專業的稱呼,,被稱爲“放哇哈。”那麼,滿族人爲何要使用馬蹄袖?衆所周知,滿族曾經是我國東北地區的漁獵民族,東北地區的氣候一直比較寒冷。東北地區的春季和秋季很短,冬季反而很長。生活在東北白山黑水之間的人們,經常穿獸皮製成的衣服用於保暖。與此同時,爲了打獵、追逐獵物、騎馬方便,滿族人的袖子都非常狹窄。其實,並不僅僅是滿族人,在我國北方地區,很有古代民族都採用了這樣的模式。


一個問題出現了,軀幹和四肢在衣服的包裹下,能夠取暖。但人們的兩隻手仍暴露在外面,在寒冷的冬季,如果保護不好自己的雙手,很快就會被凍傷,甚至潰爛。對於遊牧民族或者漁獵民族來說,如何保護雙手,同時兼顧狩獵等動作很重要。因此,在古代歷史上,滿族人的衣服上出現了馬蹄樣的袖頭,非常類似於中原地區的袖暖。其實,中原王朝的漢服也分爲廣袖、窄袖和胡袖之分,貴族們一般穿廣袖衣服,至於平民仍然是以窄袖爲主。

滿族人在冬季進行狩獵的時候,兩隻袖頭一般都會放下,對兩隻手起到了保暖作用。同時,兩隻手還能夠繼續活動,基本上不受什麼束縛。久而久之,形成了滿族人著名的“哇哈”文化。遇到了自己的長輩,一般都會“放哇哈、拱手請安”。根據現在的文獻記載,早在16世紀,滿族人的哇哈文化就已經成型了。當時,清朝的前身後金政權還沒有建立。公元1616年,努爾哈赤在東北地區建立了後金政權,通過一系列的戰爭,消滅了海西女真、野人女真各部,並且擊敗了明朝的幾次圍堵。


最終佔領了整個東北地區,開始與明朝分庭抗禮。在逐漸崛起的過程中,逐步形成了滿族的服飾制度文化。後金政權建立以後,與明朝長期對抗,但在各方面都借鑑了明朝的成熟經驗。例如官員胸前的補子、官員品級、官員的稱呼等等,幾乎與明朝如出一轍。當然,在官帽、官服樣式上,雙方的差別還是比較大。公元1626年,努爾哈赤去世,皇太極繼承了汗位。隨着後金政權的壯大,皇太極渴望像中原王朝一樣,建立各方面的規章制度。

畢竟在努爾哈赤時代,各方面的規定都屬於初創階段,並不嚴禁。公元1636年,皇太極把國號改爲了大清,自己從後金大汗變成了大清皇帝。在此以後,無論前朝還是後宮,服飾、禮儀、建築等各方面的規定全面建立。在皇太極在位時期,清朝的官服上開始出現了馬蹄袖,按照清朝的規定,各級貴族和官員的官服、常服、禮服、喪服、吉服等服飾上,都必須繡上馬蹄袖。那麼,清朝的官員和貴族們,爲何必須佩戴馬蹄袖呢?當時,清朝與各種勢力的戰爭仍在繼續,貴族和官員們經常需要出征,佩戴馬蹄袖,既能保暖,同時又不影響戰術動作。


此外,規定必須使用馬蹄袖,也是爲了警示貴族和官員們不要忘本。記住祖祖輩輩的艱辛生活,以及創業初期的艱難和不易,寓意大清朝“有進無退。”公元1644年,清朝入關。在隨後的10多年時間裏,清朝先後平定了各路農民起義軍、南明各個政權,確立了自己對全國的統治。清朝的江山已經穩固以後,仍然繼續保留這一傳統,馬蹄袖成爲了清朝官員的標配。無論是滿、漢、蒙、藏等各族官員,官服上都有馬蹄袖。

按照清朝的嚴格規定,貴族、官員、太監,覲見上級或者皇帝,都必須放下馬蹄袖請安。採用單膝下跪或者雙膝跪地,具體情況,則要看對方的品級和地位。《我的祖父小德張》介紹了清朝後期大太監小德張的醫生,其中就有關於放馬蹄袖請安的詳細記載:“大清上室的官服是馬蹄袖,馬蹄袖平時可以捲起一層,遇見師父或者比自己高一級的太監,無論是路過或傳呼,要迅速將馬蹄袖撥下來,左腿上前跨一步,彎曲呈90度角,右腿跪下,左手扶膝,右手自然垂直。”

在清朝入關的初期,馬蹄袖上的圖案都比較簡單。從雍正、乾隆兩朝開始,隨着經濟發展和審美觀念的變化,不同等級的貴族和官員之間,開始佩戴完全不同的馬蹄袖。從圖案、布料到樣式,都不一樣,只要在朝廷規定的範圍內,可以進行挑選。在清朝皇帝的御用朝服上,還出現了“石青緞繡五彩圓金四季花卉押金線邊結袖挖杭醬色壽字箭袖”這種極度奢華的馬蹄袖。請注意,並不是什麼人、什麼衣服都需要佩戴馬蹄袖。按照清朝的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民只有袍。”

換而言之,平民的衣服沒有資格佩戴馬蹄袖,那屬於僭越重罪。清朝各級貴族、官員、命婦穿朝服的時候,衣服必須有領子、必須使用披雲肩,採用了不同圖案、不同布料的馬蹄袖。除了朝服以外,常服、禮服、吉服、喪服等各種服飾上,也必須佩戴使用馬蹄袖。在各種清宮劇中,只有男性纔有馬蹄袖。其實,並不是這樣,包括皇太后、皇后在內,清朝各級后妃、命婦也都佩戴馬蹄袖。皇宮中的太監、侍衛、雜役等勞動人員,穿正裝的時候也必須使用馬蹄袖。不得不說,馬蹄袖已經徹底融入了生活,成爲了清朝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進入清朝統治的中期,清朝的貴族們已經明顯出現了貪圖安逸、馬放南山的情況。鑑於這方面的問題,乾隆皇帝還專門設立了一座“訓守冠服騎射碑,”用於告誡各級貴族們不要忘記先輩們往日的生活。其實在清朝的統治穩固以後,清朝各級官員和貴族、命婦們,都喜歡穿便裝,因爲便裝比較寬鬆,相對舒服一些。只有參加朝會或者活動的時候,纔會換上官服、禮服等服飾。目前,在各種清宮劇中,仍然能夠看到放馬蹄袖的動作。直到清朝滅亡以後,隨着新文化的融入,馬蹄袖才逐步退出了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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