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秦始皇在沒有罪過的情況下處死扶蘇,可能是出於某種特定的政治目的或者是皇室不能外傳的隱祕,可以說是"合理"的。詔書讓扶蘇自殺卻沒有處置蒙恬,正是維護了詔書本身的"合法性"。

都說扶蘇是詔命喝毒酒自殺,主因是對始皇的孝。但是,君臣父子是儒家禮的主張,前有始皇帝“焚書坑儒”,再者秦尊法家,丞相李斯更是法家代表人物,由此可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主張在扶蘇心中並沒有那麼大的地位,那麼,扶蘇到底是爲何自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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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恬的懷疑是合理的,但是沒有用。因爲這份旨意是"活着的秦始皇,通過正規的途徑,發給沒有戰事的軍隊的,與軍事無關的人事命令。這樣倒是軍隊中,沒有任何人能夠以"非叛亂"的理由,對抗這道詔書。

蒙恬能不死,也正是這道詔書的高明之處。秦始皇在沒有罪過的情況下處死扶蘇,可能是出於某種特定的政治目的或者是皇室不能外傳的隱祕,可以說是"合理"的。但是用詔書處死一個大將是不合理的。要麼將領是有罪,要麼是讓將領"病死",無故誅殺大將會讓人人自危。詔書讓扶蘇自殺卻沒有處置蒙恬,正是維護了詔書本身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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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雖然古代君王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但是這個並不意味着在任何時候君王的任何命令都能夠得到有效執行。這其中未必是臣子不忠心,而是在於,君王的責任和權限巨大,而君王未必有這樣的能力,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所以,君王的命令在一些情況下,權威是受到限制的

比如,"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其實就是說,君王在不瞭解前線情況下下的指令,有能力有威望的將領完全可以通過"君王不瞭解情況"這個理由,合理地違背君王的旨意而且不被認爲是叛逆。當然,如果你的君王是李世民,敢說這句話就是妥妥的叛逆。這是對於君王能力不足而帶來的"合理懷疑"。

比如,劉邦在臨死前讓陳平去誅殺樊噲,結果陳平沒有動手,反而把樊噲押回長安。劉邦死後,呂后自然放了樊噲。這種情況下,將要死了的君王是缺少懲罰當事人的能力的,而繼任者(這裏的實際繼任者是呂后)明顯有不同的看法,而且這種情況爲所有人所知。這樣,由於君王身體上的原因,導致了君王旨意的無法貫通。

所以,爲了確保君王的意見能夠貫徹,其實也是爲了避免君王總是出昏招來降低威信,君王的旨意就需要"朝廷"運作,包括起草,發文,其中的進諫,以及後面的三省六部,其實是用朝廷的官員的智慧來爲皇帝的旨意背書。"皇帝的旨意我看過了,我也認爲沒有問題。"皇帝獨自一個人的見解可能錯誤,但是這麼多大臣都同意,多半錯不了。皇帝本身可能死了或者身體不好,但是大臣們都同意的情況下,政策還是有延續性的。這樣,旨意的合法性就足夠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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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回來,詔書是秦始皇在巡遊的時候發的,效力其實是比在朝堂上發要弱的(事實也是如此,在朝堂上發佈也不會被歪曲原意)。假如,扶蘇是在咸陽而不是在邊軍,那麼收到詔書後,咸陽的留守大臣只要有點膽魄,就可以直接用蒙恬的這幾個疑點,說"此亂命,此命有疑"。可以先把扶蘇關起來,但是不殺,保住一命。然後等秦始皇回來再處置。但是在軍營裏面,哪怕蒙恬有威望,都不足以讓他抵抗秦始皇的詔書

"扶蘇泣,入內舍,欲自殺",這是扶蘇接到遺詔後的反應,像極了我們常見的"一哭二奔三上吊"。換句話說,扶蘇在政治方面和普通人並沒有太大差別,按王立羣老師的話說就是單純,圖樣圖森破,對於遺詔的態度是深信不疑。試想這要是換做李二、朱老四會怎樣,不當場把你詔書撕了就算夠給面子的了。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魄力,但像這種已經上升到生死攸關層面的問題,最基本的懷疑和反抗精神還是要有的,不然即使順利登上帝位也難保坐得穩。

然而這些扶蘇都沒有,或者說現在還沒有,其政治敏感度甚至不如軍人出身的蒙恬,蒙恬在扶蘇要自殺時以自己的四條疑慮對其進行勸說,句句在理。也就是說這個時候扶蘇如果能清醒過來按正常邏輯理解蒙恬的分析還是有機會的,而且機會很大,畢竟主副同心加上三十萬軍隊,李高胡三位可能直接嚇尿。然而這些都抵不上扶蘇的赴死之心,這裏還是引用王老師的評價:愚忠愚孝。不難看出,扶蘇作爲一位候選繼承者,所缺少的除了政治敏感度、政治閱歷之外,還有冷靜的思考和基本的判斷能力

再來看下當時的李高胡,三人在扶蘇自殺前一直拉着死去的始皇兜圈圈,不敢回京也不敢發喪,就等着扶蘇的死訊,也就是說這三個人的命運全在於扶蘇一個人的決定,結果扶蘇被反制,這算不算一手好牌打得稀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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