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將定期公開曝光;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多次違規的,要通報所在單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要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爲提高標準、常態化地推進文明城市創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違法行爲,提升交通文明程度,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市文明辦和市公安局今天就進一步規範文明交通行爲聯合發出通告。

即日起,我市將嚴查嚴處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非機動車逆向行駛、越線停車、駛入機動車道,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佩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違法鳴號、不禮讓斑馬線、車窗拋物、非法改裝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爲。對非機動車駕駛人及行人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爲,將啓動電子警察進行拍照、攝像,在依法處罰的同時,對違法人員定期通過新聞媒體、公安“兩微一端”、交通誘導屏等渠道予以公開曝光。

根據通告,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文明交通宣傳教育,倡導文明交通行爲。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等要模範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文明交通的示範者、引領者、推動者。對多次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等,將通報所在單位。

同時,我市也將建立交通文明大數據個人檔案,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不文明交通行爲予以全面記錄;對多次違法或違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抄送有關部門作爲當事人個人信用信息予以記錄。

另外,通告還要求外賣、快遞、共享單車等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從業人員、使用者的文明交通宣傳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監督檢查、獎勵懲戒等機制。對從業人員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較多的企業,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視情采取警告、約談、整頓等措施。

市文明辦和市公安局也籲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各類違法和不文明行爲,共同營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

編輯 忻曉穎 二審 趙鵬 三審 葛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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