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抓到中華鱘欲自行食用,一漁民獲刑一年並公開道歉

新京報訊(記者 俞金旻)6月3日,上海崇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長三角區域首例非法獵捕、殺害中華鱘案。法院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計人民幣4萬元,並公開向社會公衆賠禮道歉。

2019年8月6日,漁民邢某某在沒有取得捕撈許可證的情況下,駕駛自購漁船到崇明區佘山島北面水域,用拖網實施捕撈,捕獲疑似中華鱘活體一條及花鰱、鱸魚若干。邢某某懷疑自己捕到了中華鱘,但看着它快要死亡,便和其他魚類一起放入冰櫃,打算自行食用。

2019年8月7日,崇明區漁政執法人員在被告人邢某某的漁船上查獲已死亡的上述漁獲物,並移交公安機關偵查。經上海野生動植物鑑定中心及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鑑定,確認該疑似中華鱘死亡個體爲中華鱘,系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

庭審中,被告人邢某某表示作爲一名漁民,由於自身法律意識不強導致中華鱘死亡,願意接受懲罰,希望能夠得到社會的諒解。辯護人辯稱,被告人邢某某系初犯、偶犯,案發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希望法庭對被告人邢某某從輕處罰。

上海崇明區人民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賠償所造成的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計人民幣4萬元,就此行爲公開向社會公衆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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