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王建薔

支付受理終端監管力度升級,對跨境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爲採取嚴防高壓態勢。

6月8日,據央行網站發佈的信息,爲進一步規範支付受理終端相關業務管理,央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爲2020年7月8日。

《徵求意見稿》主要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務監測、監督管理等4大業務管理內容出發,從10多個方面提出了管理要求。

支付受理終端存 3 大問題

央行在《起草說明》中表示,目前支付受理終端存在三大問題。

一是收單機構對銀行卡受理終端採購、登記、功能開通、信息變更、退出等全生命週期管理不嚴密,導致買賣終端、移機、“一機多碼”、“一機多戶”等現象屢禁不止,爲違法犯罪分子利用受理終端進行資金轉移帶來便利。

二是特約商戶准入不嚴格,部分收單機構對商戶相關證明文件及其真實意願、經營場所、終端布放位置等覈實流於形式,導致虛假商戶問題仍然突出。

三是部分收單機構、清算機構未結合條碼支付業務特徵健全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收款條碼管理機制,導致條碼支付業務涉黑灰產業的風險加大。

滋生跨境賭博、電信詐騙等黑灰產業

央行表示,隨着支付業務的發展和市場環境的變化,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風險隱患正在逐步暴露,特別是移動受理終端、收款條碼正在被跨境賭博等黑灰產業犯罪分子用以轉移資金。

就跨境賭博而言,當前跨境賭博活動非常活躍,特別是隨着網絡通訊技術和支付結算方式的發展,呈現出涉賭形式多樣,手段不斷翻新的態勢。

據此前天津警方發佈消息,境外賭博集團通過對正規網站植入黑鏈、羣發短信、微信羣、QQ羣引流等手段宣傳推廣,引誘參賭人員註冊、充值賭博。

值得注意的是,賭博資金通常通過網銀或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流轉。網絡賭博往往由所謂的莊家設局,利用提前算好概率、內外串通、APP外掛等手段,欺騙參賭者投注資金,因此網絡賭博可謂“逢賭必輸”。

每臺銀行卡受理終端只能對應一個終端序列號

在支付受理終端管理上,《徵求意見稿》從銀行卡受理終端、條碼支付受理終端、創新支付受理終端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

針對移機、變造交易信息、“一機多碼”、“一機多戶”、買賣終端等問題,《徵求意見稿》以銀行卡受理終端序列號與收單機構代碼、特約商戶編碼、特約商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特約商戶收單結算賬戶、銀行卡受理終端布放地址五項信息唯一綁定,並保證該綁定關係在支付全流程的一致性、不可篡改性爲原則。

具體來看,《徵求意見稿》從生產、入網、退出等環節一一作出規定:

1. 生產與登記。每臺銀行卡受理終端只能對應一個終端序列號;

2. 入網。收單機構布放的銀行卡受理終端應具備定位功能,並採用密碼識別等防篡改技術;

3. 退出。收單機構應及時關閉終端使用功能並報送清算機構,清算機構應對該終端進行後續監測;

4. 存量終端的改造或更換。對於在本通知發佈前已辦理清算機構入網但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銀行卡受理終端,收單機構應按照清算機構要求進行改造或更換。

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採取分類管理要求

在條碼支付方面,據統計,2020年1月-4月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爲舉報機制受理的投訴舉報事件中,涉及條碼支付的佔比達42%,同比上升27%,反映現有條碼支付業務有待加強規範。

與銀行卡業務相比,條碼支付業務相關終端、渠道存在一定差異,其風險防控的側重點亦有所不同。立足對同類業務適用同等標準的監管原則,並充分考慮條碼支付業務的特徵,《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條碼支付受理終端分類管理要求。

立足對同類業務適用同等標準的監管原則,《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採取分類管理要求。

《徵求意見稿》要求,對具備採集付款人條碼、交易金額等支付信息,且能夠參與發起支付指令的條碼支付受理終端,要求收單機構、清算機構應參照銀行卡受理終端相關規定建立健全相關管理規則。

特別是採用密碼識別等防篡改技術,並建立受理終端號與五項信息唯一綁定關係。

《徵求意見稿》指出,對於僅具備條碼讀取或展示功能、不參與發起支付指令的條碼支付掃碼設備、顯碼設備和靜態條碼展示介質等條碼支付輔助受理終端,鑑於其不採集支付指令要素,不強制要求採用密碼識別等終端序列號防篡改技術。

收單機構爲特約商戶布放上述輔助受理終端的,應建立特約商戶編碼與收單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收單結算賬戶、特約商戶經營地址等四項信息的唯一對應關係,並採用有效監測技術確保上述對應關係在整個交易流程中的一致性。

兩措施加強收款條碼管理

就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方面,央行還表示,從公安部門披露信息來看,收款條碼被不法分子利用通過賭博“跑分平臺”、轉賬收款羣等進行快速資金轉移,已成爲跨境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資金鍊的重要環節。

爲遏制上述風險勢態,央行提出了兩條措施:

一、通過覈對實際交易位置等措施,識別特約商戶收款條碼相關風險;

二、要求支付清算協會區分個人、商戶等不同用戶類型制定規則,明確個人或商戶可申請的收款條碼數量、條碼有效期、收款筆數及金額等限制,並對具備明顯經營特徵的個人納入特約商戶管理。

強調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要求

央行表示,部分收單機構對於特約商戶身份識別流於形式,給不法分子虛假申請特約商戶用於資金轉移可乘之機。

因此,特約商戶身份識別管理方面,落實特約商戶身份識別要求是防範收單業務風險的基礎。

在特約商戶的管理上,《通知》細化並強調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要求,同時明確面對面、同步視頻等商戶信息覈驗方式和特約商戶巡檢要求。

具體日韓,一是明確特約商戶身份信息及真實意願的核實方式要求,應通過面對面方式覈實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實體特約商戶,通過面對面或同步視頻方式覈實網絡特約商戶和無固定經營場所的實體特約商戶。

同時,結合電子商務平臺經營特徵,允許收單機構在確保履行客戶身份識別主體責任的前提下,通過平臺覈實特約商戶身份。

二是特約商戶申請變更終端入網時登記的收單結算賬戶或受理終端布放地址等信息的,收單機構應在辦理變更前重新識別特約商戶身份;

三是針對部分收單機構商戶巡檢落實不到位等情況,要求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細化巡檢規則。

4 方面規範收單業務監測

交易監測是對收單業務進行事中動態風險防控的重要途徑。爲提升收單業務風險監測效果,《徵求意見稿》從交易信息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終端位置監測、收單機構及清算機構的交易監測責任、特約商戶資金結算監測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

重要內容包括:

1. 交易信息管理。收單機構應按規定真實、準確標識並完整上送收單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交易類型、支付受理終端類型及終端序列號、特約商戶編碼和交易位置等。

2. 要求收單機構採用定位技術覈驗終端位置。對不具備定位技術條件的掃碼設備、顯碼設備或靜態條碼展示介質等條碼支付輔助受理終端,由收單機構、條碼支付付款服務機構(爲付款人提供條碼支付付款服務的銀行、支付機構等)建立聯合覈驗機制,通過付款人移動終端位置覈對受理終端實際位置。

3. 專項監測與信息覈對。爲提升聯防聯控效果,由清算機構會同收單機構和條碼支付付款服務機構建立覈驗規則,明確各方權責利。

4. 資金結算監測。清算機構應結合支付機構備付金風險監測工作,對特約商戶實際收單結算賬戶與入網報送賬戶信息的一致性、資金結算業務和交易情況的匹配性進行監測。同一交易由不同清算機構參與處理的,相關清算機構應建立風險聯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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