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幾瓶花露水、

再抱上兩桶餐洗淨...

這可不是什麼超市大采購的場景,

而是發生在高速公路上

4月23日12時許,

齊河開發區派出所接到報警:

在老劉村附近,有人哄搶貨物。

民警趕到現場時看到,

現場一片混亂,有人正在哄搶貨物,

民警立即制止。

據瞭解,4月23日8時許,

青銀高速367km處發生交通事故,

一輛大貨車追尾後衝下護欄,側翻在邊溝。

該車面向百貨店送貨,

食品、生活用品散落一地。

當時,

交警和道路救援人員拉起警戒線,

正在處理交通事故。

中午12時許,

附近村子裏的人員趕來,

有人手裏拿着編織袋,

有的人還帶着孩子,

不顧工作人員勸阻,

衝入警戒線內鬨搶貨物。

期間,無論民警如何勸說,

大爺大媽眼中只有滿地的貨物,

在反覆勸說之下,

他們終於退到了警戒線外面。

6月1日,

冉某坤、李某蘭等十人因哄搶公私財物

被齊河警方行政拘留,

所搶貨物悉數追回。

經調查,違法行爲人情況如下:

冉某坤,女,61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劉村人;

李某蘭,女,72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劉村人;

孫某珍,女,51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陳村人;

郭某菊,女,64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劉村人;

郭某,女,55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劉村人;

賈某婷,女,26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陳村人;

王某玲,女,54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陳村人;

殷某華,女,27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陳村人;

夏某,女,24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陳村人;

徐某同,男,56歲,晏北街道辦事處老陳村人。

提醒:

哄搶貨物價值達4000元或判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268條規定,聚衆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聚衆哄搶的行爲,

除了本身違法之外,

在高速公路上哄搶貨物,

也存在着極大的人身安全隱患,

在之前的新聞報道中,

也發生過因村民哄搶翻車貨物,

而被後方駛來的車輛撞擊身亡的事故,

晚報菌提醒大家,

千萬不要因爲想佔小便宜做出違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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