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初期,整個國家和社會百廢待興,工業、農業、科技、經濟、軍事、教育等各個方面的難題一一擺在了大家面前,在這種情況下有很多在國外已經安居並且還有不錯的待遇的愛國學者冒着巨大的風險回到祖國打算爲國家建設出一份力,盡一份中國人的責任,錢學森夫婦就是其中之一。

當時美國給錢學森的待遇不可謂不優厚,放到二十年之後都是高薪,他能夠自由出入美國五角大樓,沒有任何限制,美國還授予他麻省理工大學終身教授和美國綠卡,光是每個月收到的各項工資收入就有數千美元,還有每年5萬美元的科研獎金。這樣的待遇在美國本土也沒有多少人享有,可見美國對錢學生的重視程度有多高。

那麼他回國之後的待遇怎麼樣呢?剛回國後他的月薪是335.8元人民幣,到了1957年是435元,年底還有500塊獎金,1996年1月份的工資是最高的,有2083.08元。1957年時他和妻子的工資需要養活大概三家人的生活,四百多的工資分成三份一家不超過150塊,當時處級幹部的月薪是130—270,普通工人是32—140元,可以看出作爲國家科研工作的帶頭人,身處那麼高的職位,他的工資也只比普通人高一點點,過得也算是比較窘迫的。

其實他大可以不需要這麼苛待自己,因爲除了工資和獎金之外,他還有“外快”,比如他的稿費,這是他最大的一筆經濟來源,少的時候有上千,最多的時候有一萬多元,可每當稿費到手,他都沒有想到過留下來解決一下生活問題,而是把這些錢全部捐出去。甚至當時的蘇聯送給他大約2.6萬盧布,相當於1.47萬人民幣,他二話沒說也全部捐獻了。

在他心裏,錢乃身外之物,不管賺多少錢自己能花的也就那麼點,還不如拿出來捐給國家,讓這些錢花的更有意義。1964年,正值“兩彈”研製的關鍵時刻,結果卻出現了特務在食品中投毒暗殺案件,國家當時爲了保護錢學森一家,做了很多工作,除了必要的警衛外,國家還給了錢學森一個待遇,配備了全職食品安全員,負責錢學森的食品安全工作,在當時這個待遇連十大元帥也沒有享受。

國家所作的這一切錢老記在心裏,甚至還有點惶恐,他還主動提出過降薪的要求。其實在現在看來,他所做的一切配的上國家給予的待遇,他是真真的國家棟梁,不管是工作還是做人方面,都值得我們後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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