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是當下普遍存在的人文現象,宗教信仰所要提供的也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只是呢跟近現代的思辨哲學、自然科學相比,宗教思維的邏輯基礎有所不同,“允有神的存在,並以神的意志爲世界的延續提供方向“,是所有宗教的一個共同點,即便是佛教其實也沒能免俗,因爲信仰佛教的是人,是有着種種習氣、煩惱的人,沒能免俗的是人,而不是佛法不能免俗。用俗心去解讀佛法,出世間的佛法也難免被人染上俗氣。

或者有人會說了,佛法是無神論的學說,其實小編也是支持這個觀點的,但是呢佛法是無神論學說並不能等同於佛教就是無神論宗教。佛法是佛陀開示的覺悟之法,而佛教是人們信仰需求的選擇結果,佛教的教義中可以看到佛法的影子,但那只是經過習氣喜好梳理過濾後的選擇,是並不圓融的斷章之義。因此呢,即便同爲佛教,卻有不同的宗派之別。據學者考證宗教一詞正是源於佛家的分宗別教。佛教是後來的人們對佛法的一種選擇性解讀,是一種經由習性解讀後的結果。

需要明確的一點是,對佛法的解讀並一定非得宗教化。就好比我們不應當把老莊學說等同於道教,道教只是對老莊學說的一種宗教化解讀。鑑於佛教有着衆多的流派,那麼佛教的教義並不一定就是純正的佛法。而在其他的宗教教義中其實也會包含佛法的慈悲成分。佛法宗教化,是用俗心去解讀佛法的結果。

佛教是對佛法的宗教式解讀,在宗教式的解讀中,佛陀大都是被信徒們定義爲神的。他們爲什麼要把“佛陀”定義爲“神”呢?因爲他們都想要獲得源自於佛陀的幫助。尋求精神上的慰藉也沒有什麼不對,記得曾經有學者經過調查統計得出這麼一個觀點:“有信仰的人更容易有幸福感”。引發幸福感的是敬畏與希望,這是“神性”的作用而不是“佛性”的作用。只取“神性”上的作用,那麼佛教的佛跟其他宗教的神,只是有名稱上的不同、儀式上的不一,而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佛”的本意是覺悟,能夠真正代表佛陀的不是“神性”而是“佛性”。要是你想覺悟成佛,那就不要把佛定義爲神。我們學習佛陀留下的佛法開示是爲了覺悟成佛,那麼我們作爲一個人,一個普通的人,可以因爲學習了佛法而開悟成佛嗎?最有說服力的是可以找到先例,從人而成佛的先例。因爲我們都可以確定自己只是“人”而不是“神”,所以呢,能夠具有說服力的先例,也必須是由人而成佛,不應當是由神而成佛。

如果說那些開悟的人之所以能夠開悟,是因爲他們具有與生俱來的神性,他們的開悟是神性使然,那麼作爲普通人的我們是不會有開悟的機會的。要是開悟的關鍵在於神性,那麼還要佛法何用?如果佛法並不能使普通人開悟,那麼宣講佛法的佛陀豈不是並沒有產生出“佛的作用”,那他還能是“佛”嗎?要是佛陀所宣講的佛法當時並沒能使人開悟,那麼悉達多是不會成爲人們心目中的佛陀的。

悉達多的覺悟成佛是可以說服我們的先例,那麼悉達多就必須是個普通的人,是個比我們更爲慈悲的人,他由慈悲而成佛,而他的慈悲是作爲人的我們也可以學着去做到的。雖然很難,但是可能性一直都有、一直都在。由慈悲而成佛,那麼我們就都有成佛的機會,只要我們願意去做,只要我們能夠堅持。或者我們會需要慈悲的理由,那麼佛陀給我們開示的佛法,就是勸發慈悲的理由。只有佛陀是跟我們一樣的人,我們向他學習纔有意義,我們的開悟纔有可能。

願您早證菩提

弟子周襄寫於離生別苑 2020 05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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