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弃灰于街者”。

用现在话来说,把灰倒在街道上,会被判刑。

这句话出现在古书好几个地方。

比如,《汉书·五行志》记载。

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再如,《史记·李斯列传》描述。

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

《史记菁华录》中有写。

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弃灰于道者被刑……

这说明,古代往街道上倒灰,确实时违法犯罪行为,各种书中都说这个法律条文是秦国改革家商鞅制定的。

商鞅像

往街上倒灰,看起来是一件非常无关紧要的事情,为什么要“刑”呢。

“刑”和“罚”不同,古代的刑,一定会让人的肉体受到损伤。

比如:劓刑,割鼻子。

笞刑:是打板子。

刖刑:割脚。

也就是说,往街上倒灰,相应的惩罚会很重。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古代统治者们有很强的卫生和环保意识?

古代不可能有垃圾分类

《韩非子·内储说上》有说明。

……刑弃灰于街者。

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

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刑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其所易而无离其所恶,此治之道。”

仲尼就是孔老夫子,孔子对这个现象进行了分析解释。

孔子剧照

 知治之道也

孔子回答,这是(制定这条法律的人)知道治理国家的方法啊!

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

把灰倒到街上,遇到风时,必然会尘土飞扬,尘土飞扬必然会扑向路人,路人被呛了一鼻子灰,必然愤怒,人一旦愤怒必然找倒灰的理论,在愤怒的状态下与人理论必然争斗,两个人争斗起来必然会惊动双方的家族,双方的家族一旦参与斗殴,出人命的可能性都有。

 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刑者,人之所恶也。

所以,往街上倒灰是会让双方三族出现伤亡的行为,用法律和刑罚也可以处理双方三族间争斗的事情,但有人因此而受到重刑,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刺金印也是一种刑

 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

但不往街上倒灰尘,是每个人都很容易做到的。

使人行其所易而无离其所恶,此治之道。

让人做出非常容易的行为,同时远离所厌恶的事情,这就是治理国家的优秀方法。

从到灰的行为,老夫子一直推演到三族相残的结果,完全是一次小型的窄范围内的蝴蝶效应演示。

说实话,总感觉有点扯。

这里的孔夫子和论语里那个逻辑能力超强,会辩证的多角度的看问题的孔老夫子完全不在一个等级。

蝴蝶效应

好在,这里的老夫子所做所为,是韩非子虚拟出来的,用的是一种讨论问题的手法。

真实情况就是商鞅治国理念的真实反映,商鞅认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用严刑峻法处罚小过失,能震慑百姓,利于统治。

道路以目”的时代,在历史上仅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周厉王,一次就是商鞅主政时期,都是严刑峻法造成的。

这也不难理解为啥弃灰是犯罪了(一定会有人用云梦秦简来搞事,下篇我就开贴说这那些竹简子)。

秦王要被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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