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經網訊:日前,記者從合肥市民政局獲悉,該局印發《合肥市高齡津貼發放管理辦法》,其中,高齡津貼申請可通過社區和網絡平臺兩種途徑,符合條件的老人,自2020年7月1日起,也可通過網絡平臺“合肥市養老服務平臺”提出申請。

據悉,根據管理辦法,高齡津貼發放對象爲具有合肥市戶籍,年滿80週歲以上(計算到月,含當月)的老年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應在年滿80週歲前1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合肥市高齡津貼申請審批表》,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以及社會保障卡或銀行賬戶。委託親屬或其他人員辦理申請手續的,同時提供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此外,自2020年7月1日起,也可通過“合肥市養老服務平臺-子女客戶端-高齡津貼窗口”提出申請。

此外,享受高齡津貼的老人戶籍在本市內發生異動的,老人或其代辦人應在30日內告知遷出社區和遷入社區,村(社區)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異動信息錄入合肥市養老服務平臺。遷出區應根據信息系統調整情況,於次月停止發放其高齡津貼,由遷入區續發高齡津貼。市內戶籍遷移無需重新申報高齡津貼。對年齡達標應提檔發放的,鄉鎮(街道)、縣級民政部門應及時主動調整。

享受高齡津貼的老人遷出本市和去世的,老人或其代辦人應在30日內告知原社區,遷出區應根據信息系統調整情況,從次月起停止發放其高齡津貼。對於當月新增的高齡老人,從當月新增發放。因高齡津貼信息錄入覈查或老人及代辦人申報不及時造成遺漏的,經縣級民政部門審覈確認後,從符合條件之月起可予以補發當年津貼。(記者 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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