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0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 個人繳費同步提高30元)

18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原則上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看到,通知中明確,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中央財政按規定對地方實行分檔補助,地方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並及時撥付到位。對持居住證參保的參保人,各級財政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同時,穩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原則上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各統籌地區要統籌考慮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具體籌資標準,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水平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統籌地區,可根據實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立足基本醫保籌資、大病保險運行情況,統籌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通知中還對居民醫保待遇進行了安排,居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總體保障水平達到70%,全面落實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等。全面落實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並統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提高到60%,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取消封頂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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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昌宗 本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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