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荷蘭是以“世界上最開放的國家”爲大多數人所熟悉,但其實荷蘭還是個重藝術、愛創新,且博物館數量相當多的國家,享有“博物館之都”的美譽。在國土總面積還沒有我們半個浙江省大的荷蘭,總共有大約1000多座博物館,博物館密度穩居世界第一。當然了,這些博物館的種類也五花八門,從高雅的藝術博物館到與無處不顯示“開放”的性博物館、大麻博物館等。

在這衆多的博物館中,有三個博物館不能錯過,其中兩當然都和感動了全球、荷蘭的“大IP”梵高有關,還有一個是被評爲了“世界十大頂尖博物館”之一的荷蘭國立博物館(Rijks museum),那裏收藏了超過八百年的荷蘭藝術和社會發展歷史,是一處頂級藝術品的聖殿,2015年還曾被評爲歐洲最佳博物館。在榮獲過艾美獎、美國金球獎、評論家選擇獎和爛番茄新鮮度100%的《殺死伊芙》中,女主也來過這家博物館。

與梵高博物館相鄰的荷蘭國立博物館,樣子看起來與阿姆斯特丹中央車站有點像,因爲這兩棟建築都出自同一位設計師——皮埃爾·庫伊博斯(Pierre Cuypers),它們都借鑑了中世紀教堂的建築特點,有着高高的塔樓和拱形窗戶,這是對主教宮的致敬。

不過畢竟這個設計是17世紀荷蘭黃金時代的產物,所以並不會像中世紀教堂那般壓抑,看上去卻是很現代時尚的樣子。而且有意思的是,博物館的正中拱門下面是條通往阿姆斯特丹老城的車道,博物館的入口也在拱門下。雖說這個通道只許行人與自行車通過,但世界上恐怕也再找不出一個國家把頂級博物館與百姓日常交通修建到一起的了,愛做生意的荷蘭人真的很講究實際,但或許這也是“藝術從生活中來”的最好詮釋吧。

19世紀阿姆斯特丹城區被擴建的時候,中央火車站和國立博物館不僅是非常重要的地標,也算是城區南北的兩個大門,所以也有人說兩幢建築設計得相似是刻意爲之,不過博物館的設計比火車站晚了五年呢。

我們來的這天,博物館正面上方正掛着倫勃朗(Alle Rembrandts)的宣傳畫,說明這段時間博物館裏有他的專門的畫展。其實荷蘭國立博物館的鎮館寶就是倫勃朗的《夜巡》,倫勃朗不僅是17世紀荷蘭最偉大的畫家,也是17世紀歐洲最偉大的畫家之一。他對繪畫史上的貢獻,是不輸於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那些巨匠們的。梵高曾說,“如果能在倫勃朗的畫前坐上兩個星期,哪怕我只啃硬麪包,或是少活10年,我也心甘情願。”

原本博物館正對面的水池前是阿姆斯特丹最重要的地標之一:“I AM AMSTERDAM”幾個大字的所在地,大概因爲每天來拍照的人太多了,如今它們已經被搬離了。水池的正前方是阿姆斯特丹音樂廳。

博物館的入口處是現代的透明玻璃門,不過不遠處還有這種很古老的木門保留着,加之精雕的門頭,看上去就很有年代感。

相比大英博物館、法國盧浮宮這種歐洲極有名的博物館,荷蘭國立博物館的中廳並不出衆。不過下沉式的大廳採用了玻璃穹頂的設計,非常明亮。大廳裏除了前臺諮詢處和領語音導覽的地方,還有一些著名雕像的複製品,光影灑在梵蒂岡的《拉奧孔》上,讓整個雕像都好像動了起來。

雖說荷蘭國立博物館沒有盧浮宮和大英博物館大,但包括地下一層在內的四個樓層的八十個展廳裏也館藏了8000多件藝術品,想把最經典的作品都看下來,沒個一天、半天的也看不完。地下一層的展品主要爲船模和金銀器皿;一層主要爲1700-1900年間的繪畫、雕塑等;二層是博物館的精髓展品,在一條榮譽畫廊(Gallery of Honour)中展出了包括鎮館寶《夜巡》,以及荷蘭黃金時代著名畫家維米爾、哈爾斯等人的著名畫作;三樓是現代藝術作品。

爲了讓大家一睹爲快,小娘子的博物館遊記就不按照我當時的行走路線,而是根據畫作的影響力排序了,而且今天,我們專門來講這鎮館寶——倫勃朗的《夜巡》。

《夜巡》在二層榮譽畫廊的最盡頭、最顯眼的位置,也是人最多的地方。不過這裏人再多也不會像盧浮宮裏《蒙娜麗莎》前那人山人海的樣子,況且《蒙娜麗莎》那幅畫真的太小的,而有着4.3米多寬、3.6米多高的《夜巡》就像是一場逼真的舞臺劇在眼前徐徐上演。

之所以說它像舞臺劇,並非全因爲它尺寸大,這與倫勃朗獨特的光影畫法有關。我們前面說過,倫勃朗不光是荷蘭著名的藝術家,在整個歐洲、乃至藝術繪畫史上都是舉足輕重的人物,這全憑他一手神祕的用光以及對畫作中人物佈局和情態的首創。

倫勃朗獨特的明暗法被稱爲“倫勃朗之光”,他打破了傳統畫作看起來光線都是從正面平照在畫中的效果,而是從側面“打光”,這樣畫面就自然出現了明顯的明暗、光影的區分,就像舞臺上的追光燈一樣,人物的重點被突出,整個畫作也立體生動起來。法國19世紀畫家兼批評家弗羅芒坦稱之爲“夜光蟲”,還有人說倫勃朗用黑暗繪就光明。直到今天,很多攝影愛好者都在攝影和後期時效仿“倫勃朗之光”。

當然倫勃朗的成就除了光,還有他戲劇性的畫面佈局。不過我一直都覺得藝術家創造了藝術手法,時代也創造了藝術家,倫勃朗的成就與荷蘭人愛做生意的特點也是分不開的。歐洲繪畫在最早期都是宗教畫,畫作裏的人物都是聖人,後來有權有勢的皇族請畫家爲自己畫肖像畫,然後有人錢也照做,其實就像現在拍照留影一樣。通常皇家御用的畫家,就像如今拍照用美顏一樣,畫家都把僱主的樣子美化很多。

到了17世紀荷蘭最黃金的年代,愛做生意的荷蘭百姓也都逐漸物質豐富起來,也想爲自己“留影”,但畢竟請畫家作畫是個奢侈的行爲,個人財力還是有限,於是頭腦靈活的荷蘭人就想到一起“衆籌”一幅肖像畫。每個人都出一些錢,湊夠一幅畫的錢,這樣人人就都能在畫上露臉了,就像我們現在的集體照。荷蘭人可不是第一次想出“衆籌”的辦法,上一篇小娘子講過,世界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內和第一隻股票——東印度公司,之所以能誕生在荷蘭就是因爲荷蘭人商人想到的“資金衆籌”。

荷蘭人這種衆籌“集體照”的做法無疑也推動了荷蘭繪畫藝術和商業藝術的發展。這種肖像畫一開始就是照貓畫虎,畫家有了訂單、把每個人都平均畫在畫上完成任務就好,大家也都皆大歡喜。但倫勃朗覺得這樣的畫作太乏味了,毫無美感可言,這就是一個真正的藝術家與普通畫家的區別,永遠以追求藝術爲終極目標。

於是,倫勃朗總會設計一個場景,把大家放到這個場景中,讓畫面具有故事性,就像正在上演的一部戲劇。每個人也都有倫勃朗揣摩出的符合他自己身份的獨特、逼真的表情和動作。加之倫勃朗獨特的明暗用光手法,使整幅畫呈現出不光像一部普通的戲劇,更像是個一臺正在上演的舞臺劇。

他在用這種方式完成了《尼古拉斯·杜爾博士的解剖學課》(收藏在荷蘭海牙莫里茨皇家美術館中,之後的遊記中會介紹到)後大受僱主讚賞,此後找他畫“集體照”的訂單也如雪花般紛至沓來,直到這幅《夜巡》的完成,處於事業上升期的倫勃朗卻迎來了悲劇式的轉變。

1642年那年,倫勃朗剛好36歲,市民衛隊的16名火槍手每人出100荷蘭盾湊錢請他畫羣像。根據他們的工作性質,倫勃朗設計的情景是他們準備出發去巡邏的動態場面,隊長在部署任務、副手在旁邊聽着、有人在擦拭槍筒、有人在高拿旗幟、鼓手在敲鼓,周圍還有孩子和狗在看熱鬧,非常有藝術感染力的一個場面。更絕的是,倫勃朗把市民衛隊的標誌——“小鳥的爪子”設計在了左邊那名小女孩的腰帶上掛着,並給了她個強光。

作爲藝術品,它是無可挑剔的,然而這終究是民間大衆要的“集體照”,那些出了同樣錢卻在畫中非常不顯眼的僱主們很不滿意,拒絕收貨要求重畫。可一心追求藝術的倫勃朗纔不會同意,這些人便將倫勃朗告上了法庭。從此,找倫勃朗作畫的人越來越少了,加之這段期間倫勃朗兒子和夫人的病逝,他的生活漸漸陷入了窘局。

但這並沒有改變倫勃朗的信念,生活的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觀察和理解藝術,他要用人物的姿態表達出內心的巨大情感,繪畫技巧上卻更加含蓄,但這一轉變使喜歡巴洛克浮誇氣質的主流社會越來越不接受他。晚年的倫勃朗窮困潦倒,1669年他在貧病中去世,死後只葬在了西教堂一個無名墓地中。

其實“夜巡”這個名字是大約19世紀才被起的,原作叫“弗蘭斯·班尼克·庫克隊長率領的二區民兵連隊”,而且原作的畫面並沒有這麼暗,雖說倫勃朗善於用光影,但他並不是只畫黑天的畫。原作本是白天巡邏的場面,因爲這幅畫後來被掛到了壁爐上,加之後人又塗上過厚的光油層,外加時間的侵蝕和各種污染,以致現在看起來是晚上的情景。而且原作要比今天看到的大一圈,因爲原作在1715年的一次換地方時,被人剪裁了。

直到倫勃朗去世一百年後,歐洲的藝術家們不僅接受了倫勃朗的風格,還極爲追捧,《夜巡》成爲了無價之寶。這也很像梵高,在死後才火遍了全球。不過倫勃朗還是比梵高幸運,畢竟在他生前的時候被認可過,並買出過很多畫作。

下一篇,我們繼續欣賞荷蘭國立博物館內那些不朽之作。不想跟團!也不想窮遊!怎麼用最經濟的費用在旅途中享受最棒的體驗?更多既舒適又全面的自助遊、自駕遊,盡請關注遊走在感性與理智間的“饕餮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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