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問,“法院爲什麼不直接定位“老賴”呢?”

如果能將定位技術運用到抓“老賴”上,無疑是給那些習慣藏頭露尾的“老賴”來了一記重創。

畢竟我們現在已經處於實名普及化的數據時代,在疫情緊張期間,甚至連買口罩都需要實名登記。

好消息是,定位措施真的來了!“老賴”手機今後將支持直接定位,想了解“老賴”行蹤?最慢也只需要24小時!

法院執行又出大招:

手機定位“老賴”,追到天涯海角

近日,富順法院與通信公司聯合簽署《手機定位被執行人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簽署次日,通信公司便協助富順法院成功定位一名被執行人,並促成這起民間借貸案成功執行,和解結案。

“老賴”失聯多年,手機定位馬上“現行”

據悉,秦某某與鍾某某就一起民間借貸糾紛達成了分期還款協議,約定於2017年7月15日前,秦某某還款30000元。但之後經過多番催促,秦某某仍未能按約定還款,並不知所蹤,鍾某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局迅速組織力量查找秦某某行蹤仍無結果。

於是法院依法對秦某某採取“手機定位”措施。在完善相關手續後,富順法院向電信公司遞交了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對秦某某進行手機定位,電信公司迅速反饋回秦某某的位置信息,原來他本人現遠在昆明。

最終,迫於法律的威嚴,也對手機被定位的震懾,被執行人秦某某與申請人鍾某某達成了和解。

富順法院法官表示:只要滿足相關條件,就可以對被執行人採取“手機定位”措施。

滿足4個條件,定位“老賴”只需24小時

《辦法》指出,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凡滿足以下4個條件,富順電信就應當協助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手機號碼進行定位:

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在人民法院作出拘留決定後去向不明的被執行人;

2.拒不報告財產,在人民法院作出拘留決定後去向不明的被執行人;

3.拒不配合人民法院查明其財產情況和履行義務能力,人民法院作出拘傳決定後去向不明的被執行人;

4.人民法院因其他原因作出拘留決定的被執行人。

當滿足以上條件,法院可向通訊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通訊公司審覈成功後需在1個工作日內予以實施手機定位。

延伸:定位“老賴”手機合法嗎?

通訊公司協助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採取手機定位,協助人民法院查找被執行人,符合《民訴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關於有關單位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規定。

定位的應用無疑將是解決執行難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據悉,目前全國已經有多地法院開始實行“手機定位老賴”措施,除了四川省富順法院,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安徽省泗縣法院也都紛紛加入。

以後“老賴”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法院只要動動手指頭,就能輕易知道行蹤,“老賴”可以說是插翅也難逃。

奉勸各位“老賴”,還是儘快還錢吧,否則法院雖遠必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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