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俑

配圖 嘉慶皇帝像

《豈有此理》是一部被乾隆、嘉慶、道光三代皇帝欽定的禁書,一部體現中國知識分子獨立精神的經典,作者以戲濾嘲罵的筆調,視一切權威爲無物,專門疑人所不敢疑,議人所不能被議,時見“大逆不道”的言辭,作者被三代皇帝定爲離經叛道,視爲眼中釘,被迫逃亡數十載。這部禁書,到底有多“離經叛道”呢?請接着看第二部分。

10

荊軻刺秦,事敗之後以死報燕,後人認爲他是烈士,誦《易水之歌》將他歌頌,殊不知荊軻之勇,不過是匹夫之勇,他這是自取滅亡。

荊軻這人,不過是愚妄無知、剛愎任性之徒,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人,能夠從容幹成一件大事。

太子丹受不了被送到秦國當人質的恥辱,恨死了秦國,打算暗殺秦王,這是行危而求安,造禍而求福,無異於把肉放在餓虎經過的小道上。

他的老師鞠武勸他從長計議,這纔是老成之見,可他卻報仇心切,求勝於須臾,勢必爲僥倖之謀,而無完全之計。

太子丹雖然不足責,荊軻恃血氣之勇而甘心就死,實在令人惋惜。

海內一統,天道也,荊軻一人豈能阻止?

11

有人說《史記》不隱惡、不虛美,絕響於後世,這話有點過了。

太史公著國史,實際上是以一己之好惡爲天下是非,因私憤而示上下之過,如果說這是不隱惡,那就不知何爲惡了。

他在《越王勾踐世家》中說,

“苦身焦思,置膽於坐,坐臥即仰膽,飲食亦嘗膽也”,這是以刑餘之人頌劫後之主,虛美之辭溢於言表。“

不虛美”又體現在哪裏呢?

如此隱惡而虛美之作也能“絕響於後世”,那後世之史,基本上沒啥讀頭了。

《晉書》中說,一個叫郭文的,到餘杭深山老林搭了個簡陋的草棚居住,雖然沒有壁障,經常入室害人的猛獸,卻從來不去害他,他獨居草棚十多年而安然無恙,曾有猛獸張嘴對着他,他見其嘴裏有橫骨,便用手幫它取了出來,救了猛獸,第二天猛獸就來報恩,給他叼來一隻鹿。

《南書》中說,一個叫庾子輿的,父親死在巴西任上,他奉喪而歸,船至瞿塘峽,雖然時值秋天,卻江水洶湧,險象環生,庾子輿憂心忡忡,擔心過不去,誰知當夜五更,江山被他的孝心感動,水勢減弱,載運父親靈柩的船,安然渡過險灘,然後那江水,又恢復如初。

這些情節就更離譜了。

如此離譜的情節,卻在《南北史》、《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中比比皆是。

以小說爲史,以史爲小說,這是史家之幸,還是小說家之幸?

韓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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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昌黎(韓愈)在《上大尹李實書》中寫道:

愈來京師於今十五年,所見公卿大臣不可勝數,皆能守官奉職,無過失而已;未見有赤心事上,憂國如閣下者。今年以來,不雨已百餘日,種不入土,野無青草。而盜賊不敢起,谷價不敢貴,百坊、百二十司、六軍、二十四縣之人,皆若閣下親臨其家。老奸宿髒,銷縮摧沮,魂亡魄喪,影跡滅絕。非閣下(當時李實爲京兆尹)條理鎮服,布宣天子威德,其何以及此!

此“書”對李實可謂推崇備至,說他溜鬚拍馬,也不爲過。

後來他作《順宗實錄》,卻是這樣寫李實的:

實諂事李齊驟遷至京兆尹,恃寵強愎,不顧邦法。是時大旱,京畿乏食,實不以介意,方務聚斂徵求,以給進奉,每奏對輒曰:“今年雖旱而谷甚好。”由是租稅皆不免。凌鑠公卿,勇於殺害,人不聊生,及謫通州長史,市人歡呼,皆袖瓦礫遮道伺之。

之前把李實捧上天,後來又打入十八層地獄,前後差別竟如此之大,實在令人費解。

看來,這個所謂的“三代直道之公”,徒有虛名啊。

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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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有人以鯀(gǔn,大禹的父親)比王安石,說鯀名重,王安石也名重,鯀毀害族類,王安石也毀害族類;

鯀志在平水土而有害無利,王安石志在謀富庶也有害無利。

有人以蜀後主比齊桓公,說齊桓公是個庸主,劉禪也是個庸主;

然而齊桓公雖然寵信易牙、豎刁等奸人,卻信任管仲,後主雖然寵信宦官黃皓等奸人,卻信任武侯,最終使他們不至於爲羣小所擾。

又有人以周宣王比唐玄宗,說他們兩個,都是“兩截人”(言行不一、前後不一之人),周宣王中興,唐玄宗也中興,而最後“皆不振”。

此等比喻,雖然在似與不似之間,卻極其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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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天命固然不錯,不知也沒關係,只是千萬別成爲不辨是非不分黑白的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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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養了一條洋狗,毛色雪白,夾雜着黑色花紋,可解人意,能像人那樣站立、作揖,或者盤旋跳“獅子舞”。

那人非常喜歡它,一眼看不到它就不高興,狗也一樣,一眼看不到主人就很鬱悶。

主人還在狗脖子上掛了鈴鐺,是金子做的,從早到晚用一把象牙梳,給狗梳毛,人狗同食同臥。

有人笑着對他說,你對這條狗太好了,就像兒子對父母一樣。

那人說,此話大謬不然,天底下誰見過如此孝順的兒子?

但父母之於兒子,我可沒見過有不慈的,我對待這條狗,更像父母對待兒子。

這話說得多好啊,可以爲溺愛犬子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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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最不容易,死亡最容易,所以人莫不苦於生,而莫不樂於死。

老天最公平,人人都有一死,只可惜只能死一次。

天天與忘死之人論死,是不會知死的;天天與怕死之人論死,是不會知死的;天天與未死之人論死,也是不會知死的。

骷髏對莊子說,人死之後,就不存在上有君、下有臣了,也無一年四季了,從此以天地爲春秋,即使是南面稱王的快樂,也不過如此。

由此可見,所謂的死,是心死,不死,是因爲心未死。

人生之悲,莫過於戀身,死之樂,莫過於忘心。

人活在世上,無不憶父母,戀妻子,聚財貨,爲了防死,無不謀求宮室車馬衣服器用。

可到了死的那一天,哪個不是丟下這些,飄然而去,再也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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