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一條新聞刷的一下子闖入我的眼前:月嫂多次咳嗽僱主一家確診新冠!

這個話題剛出沒多久,微博上閱讀人數已經高達到2.5億,討論達到了6896次,毫無疑問,這個數字應該還會持續增長。

第一胎的媽媽們,總是既緊張又激動的等待着寶寶的到來,而寶寶如期而至落地之後,產婦月子期間誰照顧孩子就成了問題。

現在很多年輕人,往往會因爲現在觀念的不同,謝絕老人來幫忙照顧孩子的美意;也會有因爲婆媳矛盾,不想婆婆來照顧;還會有捨不得家裏老人受累等等問題,所以這個時候,月嫂就成了香餑餑。

生過孩子的媽媽都知道,請一個月嫂的費用並不低,短短26天就是1萬多,可能會相當於自己的2個月工資,但是月嫂的科學育兒科學帶娃的各種說法,總是能吸引到新手媽媽。

的確,不可否認,請到一個好的月嫂,家人的確很省心不少,能夠在最難熬的時候,好好休息養精神。

但是像新聞中所說的那種,就十分的悲催了!

雖然事情發生在1月份,時隔好久,但是現在才爆出來,還是有地方值得讓人反思的。

1月,正值武漢疫情發生的高峯期。1月13日,楊女士生產,月嫂到醫院護理,1月20日,月嫂開始咳嗽,這個時候僱主已經提出終止合同了,但是遭到了月嫂中心的拒絕,月嫂中心稱合同不能終止,除非派不出月嫂,可換人,能保證身體健康但不能保證不帶病毒。

第一個月嫂服務到19日後離開,第二個李月嫂1月22日上門服務。不久,李月嫂和僱主一家三口全部確診爲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李月嫂的病毒濃度是夫妻倆的兩到三倍。

這邊我想請問月嫂中心,你是在什麼情況下保證身體健康不帶病毒?你是給月嫂進行檢測了嗎?按照合同,的確不能終止合同,但是麻煩你們看一看當時什麼情況好嘛,爲了錢,可以罔顧他人生死嗎?這種錢你掙得心安理得嗎?

雖然現在檢測師說,不能確定誰傳染誰,需要更多的大數據和感染的時間順序的檢測結果來佐證但是雙方肯定或多或少都是有一定責任的。

僱主要求全額退款,月嫂中心是同意了,在這一點上是達成一致了;

但是僱主另外要求賠償18個月,每月1500的奶粉錢,月嫂中心不同意,雙方產生分歧,月嫂中心只同意補償6000元的奶粉錢。

如果檢測出來,是月嫂傳染給僱主一家的,恐怕18個月的奶粉錢都賠的少了,估計還要搭上這生意口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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