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爲進一步推進海口市住宅小區抄表到戶工作,海口市住建局組織召開住宅小區供電抄表到戶動員會。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從動員會上獲悉,截至目前,海口市新建在建住宅小區項目278個,符合抄表到戶要求的項目210個,未符合抄表到戶要求的項目必須限期整改;已基本確定存量小區256個,老舊小區1452個(已列項目131個);新建在建小區和存量小區將率先開展抄表到戶。

海口市住建局主要負責人介紹,根據市政府專題會議要求,爲有效推進海口市在建住宅小區抄表到戶工作,近期,海口市住建局聯合海口供電局組織召開供電抄表到戶專題會,就有關問題通過研究討論,達成一致意見。海口將分佈實施全市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抄表到戶,2015年11月1日後的存量住宅小區計劃於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務,進一步減輕用戶負擔和解決後續維護管理問題。

該負責人表示,新建住宅小區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國標及省標要求開展抄表到戶工作;對於存量小區,2015年11月1日後取得圖審合格證的在建住宅小區以滿足《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技術規範》(DBJ46-036-2015)作爲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及供電部門接收的依據,建設單位應安裝由供電部門免費提供的滿足遠程抄表到戶的表計、互感器和採集器;2015年11月1日前已取得圖審合格證的在建住宅小區和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但未報裝正式用電的住宅小區,以尊重歷史爲原則,由市住建部門、供電部門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研究。

在省住建廳《關於新建住宅小區全部實行電力抄表到戶的通知》(瓊建規[2020]7號)文件出臺前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的住宅小區項目,由建設單位向住建部門和供電部門出具承諾書後可組織竣工驗收。未辦理預售許可證的住宅小區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出具與供電部門簽訂的供配電設施移交意向協議後,方可申請預售許可。

作爲抄表到戶工作的主要參與單位,海口市供電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海口小區抄表到戶工作工程量大,實施難度大,目前,供電局正在就資產移交工作開展用戶走訪,同時要求轄區供電所定人跟蹤,加強與各小區聯動,在市區政府的指導下,積極解決小區抄表到戶實際問題。

商報全媒體 椰網/海拔資訊APP記者 李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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