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農家女陳春秀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事發之後,自稱是頂替者親戚的中間人曾找上門來,表示希望私了。而頂替者至今也沒跟陳春秀取得聯繫,甚至連一個道歉都沒有……

現在很多人,爲什麼做錯事往往不願道歉?

從法律層面上說,主要還是違法成本低,執法難,沒有讓違法者和不良分子付出較爲沉重的代價。如果能夠讓違法違規者,付出較爲高昂的代價,不僅判刑,罰款,還要在目前規模上更加廣泛第公之於衆,壞人惡人就不敢輕易碰法律紅線,道歉也就會來得快一些。

其次,像這樣違法違規的事,如果能夠迅速調查,能夠迅速懲處,能夠迅速讓媒體更多地廣泛跟進報道就能造成守法光榮,違法會被圍剿,會犯衆怒被人罵,那情況自然不同。

我們社會上流傳着一句話叫做,“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席“,這句話其實對受害者有很強的殺傷力,對主持正義的力量(執法者)也是一種低要求,有點對懶怠的縱容嫌疑。

受害者如果早一天受到支持(哪怕一點點)和公正待遇,對受害者心理上會有很大慰藉,會極大減少被傷害後的負面情緒,對法律對正義會很有信心。否則,如果長期得不到有力的回應或支持,這種傷害會隨着時間更加深重,深入骨髓——壞人逍遙法外一天,受害者就陰暗痛苦一天。這種好人長期受辱、壞人得不到迅速懲處的情緒,波及到輿論和公衆,是對公衆正義心理的一種近乎毀滅性的打擊。

所以,除了需要重罰,還需要迅速從快,這是不容易做到的,這也是爲什麼道歉很難的重要原因。在施暴施害方而言,他們是主動的,他們拖得起,他們認爲只要不被法律處罰的那一天真正到來,他們都是可以繼續逍遙的,可以不用道歉的,可以繼續鴕鳥拖下去的,對待受害者依然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甚至會繼續嘲笑奚落受害的。

最後,現在許多人覺得能搞贏能打贏,就是贏,不在乎什麼規則法律和道德!自己違法違規不算什麼錯,不算是不光彩不光鮮的事。究其原因,主要是社會風氣不好,叢林規則和潛規則甚囂塵上,成了一時的主流,所以在這些人看來,他們的做法很正常,也就沒有了廉恥心,沒有了畏懼心,沒有了對受害者的愧疚心,道歉就顯得很昂貴,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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