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隊,在G78線汕昆高速宜州路段查獲一輛麪包車型“油罐車”。

21時許,執勤民警在對一面包車駕駛員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時,駕駛員雖然被排除了“酒駕”,然而車內濃郁的柴油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經檢查發現,車廂內後排座椅全部被拆,裏面竟然放置着一個邊長爲130cmx120cmx80cm的長方體鐵皮箱及加油時使用的計價器、加油槍管、電瓶等加油設備也一應俱全。​與其說它是一個披着麪包車外衣的油罐車,不如說它是一個移動的小型加油站,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駕駛人張某交代,他改裝的目的是爲了給附近建築工地的施工車輛運送柴油,從中賺取一點差價,本想今晚趁着夜色給某工地送油,沒想到剛出門就被查獲。​

爲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築牢安全防線,民警將該輛違法麪包車移交給相關部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在此,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汽油、柴油屬於危險物品,在運輸燃料油時需要通過專門的車輛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來使用和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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