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搶劫10元還輪姦,15年後落網獲刑上訴辯稱:只實施了一次強姦)

夥同另外三人搶劫他人人民幣10元,並對兩名被害人實施了輪姦,潛逃15年後終於落網。廣東法院最近對該案做出二審裁定。被告人餘某龍犯搶劫罪、強姦罪,終審獲刑16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3月31日凌晨0時許,被告人餘某龍夥同同案犯湯某平、費某國、費某興(以上三人均已判刑),在深圳市寶安區原寶城28區鳳冠電機廠對面的人行道,持菜刀對路過的被害人米某某、唐某某進行搶劫,搶走被害人唐某某人民幣10元。接着,四人搭着被害人米某某、唐某某的肩膀,強行將二人帶到費某國、費某興租住的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某大廈403室的住處。在該房內,四人輪流強姦米某某、唐某某二人數次。其中,餘某龍亦分別強姦唐某某、米某某。

當日16時許,兩名被害人趁上洗手間之機沿窗外排水管逃跑,被保安人員解救後報警。公安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將湯某平、費某國、費某興抓獲,並對餘某龍辦理了網上追逃。

15年後,2019年8月14日,公安機關在重慶市奉節縣永安街道詩城西路教師宿舍4單元502室抓獲餘某龍。

一審法院認爲,被告人餘某龍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餘某龍無視國家法律,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被告人餘某龍夥同他人對二名女被害人進行輪姦,依法應當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範圍內量刑。鑑於被告人餘某龍歸案後承認部分強姦罪的犯罪事實,在量刑時可以酌情考慮。判決:被告人餘某龍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責令餘某龍連帶退賠被害人唐某某人民幣10元。

宣判後,原審被告人餘某龍不服,餘某龍及其辯護人提出:餘某龍案發當天凌晨4點多回家,下午2點多才到現場,不能認定餘某龍強姦了米某某、唐某某;餘某龍具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等,據此請求對餘某龍減輕處罰。

二審法院認爲,關於提出餘某龍只實施一次強姦的意見,經查,餘某龍強姦二被害人的事實有同案人及被害人的指認,證據之間互相印證,本案中餘某龍夥同湯某平、費某國、費某興實施的共同犯罪,且屬於輪姦多人多次,情節惡劣,餘某龍及辯護人的該意見,與查明事實不符,不予採納。關於餘某龍具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的意見,經查,奉節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出具的《抓獲經過》證實,餘某龍系民警根據情報線索於2019年8月14日在奉節永安街道詩城西路宿舍4單元502室將其抓獲歸案,並非主動投案,其不構成自首。餘某龍雖表示認罪,但只承認部分強姦罪的犯罪事實,不應認定其具有認罪認罰情節,原審已經在量刑上酌情考慮其部分認罪,其再以此爲由提出減輕處罰,不予採納。

近期,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馬文靜 本文來源:金羊網 作者:董柳 責任編輯:馬文靜_NBJS9027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