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法院太給力啦!胡局長,真心感謝你們,張某這人太不講信用了,如果沒有你們給力執行,真不知何時能收回這筆貨款。”收到全部還款的舒某滿臉喜悅地對江西省靖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胡盛烽說道。

據悉,2015年,張某以工地需要水泥爲由,多次向舒某賒購了部分水泥,期間,舒某支付部分款項,但一直未付清。經結算,截至2018年5月15日,張某尚欠舒某水泥款33390元。爲挽回損失,舒某多次電話給張某催促還款,但張某百般推脫,拒不償還。

2018年5月15日,雙方在袁州區人民法院達成民事調解協議,張某承諾在2018年7月10日前付清水泥款33390元。履行期屆滿後張某再次爽約。迫於無奈,舒某向袁州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因未發現張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的本次執行程序終結。後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指定執行裁定書,將該案指定至靖安縣人民法院執行。

靖安縣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後,依法向張某送達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責令其限期履行。但張某總是口是心非,答應來履行卻遲遲不見行動。6月23日,執行人員獲悉張某在家後,不顧舟車勞頓,驅車300多公里直奔張某家中將其“逮個”正着。

張某隨即被帶往袁州區人民法院接受執行。在該院法官約談室,張某電話妻子轉賬5000元還債,執行人員步步緊逼,張某壓力逐漸增大,開始意識到如果不解決就會被司法拘留,便不斷打電話給妻子,告知其妻子盡力籌錢。在“擠牙膏”式工作方法指引下,當晚10時許,張某最終湊滿33390元。

至此,一起拖欠多年的水泥款糾紛案件得以順利執行完畢。(吳鵬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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