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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欠債多年不還

債主、法官多次聯繫溝通

依然拒不還款、躲避執行

四年後的一天

債主終於找到“老賴”

怒火中燒竟當街一頓痛打

衝動是魔鬼

最終只得爲自己的衝動“買單”

案件簡況:

2015年10月,在劉某與李某民間借貸一案中,經雲南省嵩明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由被告李某於2016年12月30日前歸還原告劉某借款本金30000元,於2017年12月30 日以前歸還剩餘本金80400元。如果被告李某未按協議歸還借款本金,則原告劉某要求被告李某按照年利率24%歸還未還款項目的本金及利息。

之後,劉某多次向李某討要借款,李某均拒不還款,劉某無奈只得向嵩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8年,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多次傳喚李某,李某均未到法院。電話聯繫李某,李某稱其父親生病沒錢還,而且拒不提供住址,躲避執行。執行幹警窮盡執行手段,也未查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

直到2020年6月12日,申請人劉某在昆明找到了被執行人李某,沒想到兩人一言不合就發生了衝突,被巡邏的民警帶走,申請人這纔打電話告知執行幹警找到了被執行人。

執行幹警與穿金路派出所的民警聯繫溝通後,瞭解到申請人劉某因爲毆打他人要被拘留5天。

於是,執行幹警只能驅車前往昆明,把被執行人李某帶回嵩明法院,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下一步,執行幹警將繼續查詢被執行人李某的財產情況,督促其儘快履行還款義務。

溫馨提示

遇事莫衝動

找到被執行人立馬聯繫執行幹警

不要“殺敵一百,自損三千”

切記!冷靜、冷靜、再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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