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历史上看,国家建立后第一件必须要做的就是颁布通行于全国的法律,比如《唐律》和《大明会典》。法律颁布后,只要有任何人违反这些法律,就会受到处罚。

据史书记载,我国古代处罚的方式很多,既有廷杖、牢房,又有残忍的凌迟、车裂等刑罚,此外,还有较为特殊的一种刑罚——发配流放。

配对放逐主要是把放逐者押送到边疆或环境恶劣的地方,使他们远离故土,以达到惩罚的目的。如唐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人》中所描写的无定河,就是当时犯人受罚的地方,到了清朝,受罚者就到了黑龙江苦寒地带的宁古塔。

封建时代,女人一般很少出门,也不出仕为官,历史上真正有罪的女人很少。因此,女性被放逐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据史书记载,女囚的流放主要有两种情形:

第一,因为家庭的牵连而被放逐,如一个官员犯有贪污受贿等严重罪行,皇帝就会处死官员以儆效尤,而他的妻女虽然死了也可以免除罪责,但一般都会被遣送出境。第二,妇女生活不检,因失节等罪而被放逐。

放逐虽免于死亡,但实际上对囚犯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很多。由于放逐的目的地都是荒无人烟的边疆地区,路途遥远,许多囚犯熬不到终点就死在路上。即使到了流放地,等待他们的还是变成了奴隶或苦工。

放逐者需要官差负责押送他们到目的地,可衙门里的差使却很少有人愿意去做,因为放逐的地方偏远莽荒不说,路上难免会遇上几个土匪、山贼,恐怕也会送死。

尽管没有人愿意押送流放的囚犯,但是如果囚犯里有女犯,情况就会不一样。比起男性囚犯,这些官差们还是比较愿意押送女性囚犯。为什么官差会愿意押送女犯人呢?

对此,史学家给出了几点合理的解释:第一,押送流放囚犯的官差,一般都是低级官员,官职很低,俸禄很低,往往需要从囚犯的家人和朋友那里得到钱,从而能够途中给囚犯一些照顾。然而,只要上路后这些官就把银钱私藏起来,照样对囚犯们又打又骂。

而且女囚由于身份特殊,家人朋友为了她们的安危和名誉更是要讨好押送的官差,送上丰厚的银钱。因为由于古代妇女名节是第一件大事,所以被称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此外,女囚的身体素质都很差,一般很难熬过数千里的流亡路程,许多人半路累死、病死,所以官差也能尽早返回,再加上押送男囚更危险,所以官差便抢着押送女囚。由此也可以看出人性丑陋的一面,心中充满了金钱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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