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間,一份小米訴前保全判決書被曝光。

信息顯示,小米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訴前保全,請求法院判決知名科技媒體天極網立即刪除其在各大社交平臺發佈的《一場,真正的,專業拆機,榮耀智慧屏對比小米電視》一文,刪除其在微博等平臺發佈的《一場真正的專業拆機全程回顧》和《一場真正的專業拆機,榮耀智慧屏PK小米電視》等博文。

2020年6月9日天極網發佈了相關評測視頻,視頻的第109分鐘天極網使用壓力噴槍對榮耀智慧屏X1和小米電視4A進行“阻燃測試”,結果顯示小米電視4A背板後殼燃燒而榮耀智慧屏X1未燃燒。

實際情況是,壓力噴槍測試部位是小米電視4A喇叭後蓋,榮耀智慧屏X1測試的是電源背板。

測試視頻中的小米電視4A

天極網拆機視頻發出後,全平臺獲得了240萬次播放量,引發了大量轉發,質疑小米電視質量言論持續在網絡發酵,嚴重影響了小米品牌多年積累的商譽,造成了難以彌補的重大損失。

測試視頻中的榮耀智慧屏X12020年6月11日,小米在北京國信公證處對其所發視頻及文章進行了證據公證,其中囊括着很多轉發該視頻的友商KOL言論,比如科技DU、數碼飛越、路飛科技說、勇氣數碼君、HW前HR、暨南數碼、明晞十八、鋼的王十二、龍二Pro等。

此外小米還對這些數碼大V評論區進行了公證,其中存在大量對小米電視質量問題的詆譭及辱罵。

此後,小米委託江蘇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對小米電視4A進行了專業測試,測試結果顯示送檢產品後殼質量達到了V0標準,喇叭後殼滿足HB75級考覈。

小米還委託中國賽寶實驗室/工信部電子第五研究院對小米電視4A進行了專業測試,測試結果同樣顯示後殼質量達到了V0標準,喇叭後殼滿足HB75級考覈。

根據測試方法的不同,垂直燃燒測試標準依次是V0、V1、V2,水平燃燒測試標準依次爲HB、HB40、HB75.

2020年6月15日,小米通過順豐向天極網寄送了《侵權警告函》,要求其立即刪除相關侵權鏈接,結果天極網依舊我行我素,並未刪除。

2020年6月22日,小米向法院申請了本次的訴前財產保全,保全擔保方爲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擔保金額爲1000萬元人民幣。

市場競爭分爲直接競爭和間接競爭,直接競爭指的是同行業友商,間接競爭指的是非同行業,但以不正當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爭奪交易機會。

天極網工商信息顯示,其可從事“手機、平板電腦、數碼、家電、智能生活”等領域,小米是以“手機、智能硬件、lOT爲核心的互聯網企業,兩者在經營領域存在閉合。客戶羣體存在較高重合性,具備爭奪流量的可能性。此外天極網底部的合作伙伴關係欄中顯示有小米,兩者是具有垂直合作關係的合作伙伴。

所以法院認爲,天極網與小米存在競爭關係,此案屬於不正當競爭糾紛引發的訴前保全案件。

圖片來源網絡

法院裁定,天極網把小米電視4A的喇叭後殼與榮耀智慧屏X1電源背板進行對比測試,測試對象選擇錯誤,國標要求電源背板具有較高可燃性等級要求,而喇叭後殼並無可燃性要求。

國標測試要求是:50W火焰,天極網用壓力噴槍進行分別測試,存在實驗方法錯誤。國標要求的HB75等級“阻燃”,具體是指移開可燃源後不能有明火,如果材料繼續燃燒,速度不得超過75mm/分鐘,而在測試過程中,天極網並未向公衆展示全部燃燒過程,“阻燃”是爲了抑制、減少或延緩燃燒,而不是“不燃”。

此外對比測試中,壓力噴槍對準的是小米電視4A側面棱角,測試時間約18秒,對準的是榮耀智慧屏X1寬面,測試時間約11秒,兩者測試條件不同,無可對比性。

天極網作爲專業科技媒體,在視頻開頭也多次提到“專業測試”。測試條件不同,結果自然沒有可參考性,而其並未在視頻結尾給出“測試出現謬誤的可能性”,反而根據“不專業的測試結果”對小米存在專業性的偏向性報道,嚴重誤導了消費者,也損害了小米多年積累的商譽。

所以法院裁定支持小米訴前保全行爲。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小米申請訴前保全的法院是“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而不是初級人民法院,而根據相關法律中院要初審民事案件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小米能在中院成功申請訴前保全依據使用的必定是第二條“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這也從側面說明,小米必定會有後續的起訴行爲,如果僅要求天極網刪除相關文章並消除影響,院就可解決。

最後本次民事判決小米委託重慶市的某家律師事務所處理的,加強自身法務團隊仍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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