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公交墜湖,司機蓄意報復社會,拆遷原因不能成爲殘害他人理由
近日,關於貴州公交墜湖的事件,現場讓人非常痛心,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
安順公安的通報,也印證了此前多數媒體的報道和網友的猜測,司機蓄意報復社會,引發無數人公憤的同時,也有部分人同情司機。在普世的倫理和道德的公知下,所謂的“拆遷”等原因不能成爲其殘害數十人無辜生命的理由。
司機所犯下的罪惡不能被同情,也不值得被同情,應與拆遷等問題造對司機造成的影響應該劃清楚界限,一碼歸一碼,不合理拆遷造成的苦惱可以同情,但不能將罪惡帶入無辜的百姓,不能因同情而同情罪惡,甚至支持其犯罪行爲!
當下,最重要的是吸取教訓,而心理素質提升是關鍵,特別涉及公共安全的職員,應當加以關愛、關注和留意,不能讓類似的悲劇再發生!
珍惜當下,願無辜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