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週報·新湖南訊 通訊員 何瑪 陽水成)7月9日清晨,桃江法院20名幹警,4臺警車集結完畢,目標直指距離縣城50公里開外的武潭鎮武潭路某房屋,在市人大代表符賽龍、縣人大代表趙創科的見證下,一場騰房突擊行動就此展開。

執行幹警集結

2019年9月2日,申請人蔣某就與汪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向桃江法院申請執行,執行幹警根據汪某財產情況依法查封其位於桃江縣武潭鎮的房屋一套,同時對汪某依法送達了查封裁定。正當法院準備拍賣該房屋之時,申請人蔣某向法院告知該房屋已被第三人薛某非法佔有。面對突如其來的薛某,執行幹警迅速上門瞭解情況。

人大代表見證騰房

原來,被執行人汪某與薛某也曾發生借貸關係,並向其交付該房屋鑰匙。薛某認爲汪某已將該房屋以物抵債,該房屋歸他所有,故而安排其弟弟、弟媳搬來居住。在瞭解情況後,執行幹警認真跟薛某溝通交流,一方面告知薛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其合法權益,一方面向薛某釋法明理,向其解釋未完成房屋變更登記之前,以房抵債協議並不形成優於其他債權的利益,且不動產產權的生效並不以交付爲準,而是以產權登記變更爲準。然而,無論執行幹警如何做思想工作,薛某就是拒絕騰房。

圖爲騰房現場

爲維護司法權威,桃江法院決定強制騰房。上午8時許,執行幹警來到武潭鎮該房屋內,見到了薛某弟媳,並要求其兩個小時內將所屬物品搬離。攝於司法威懾力,薛某弟媳主動配合,將所屬物品及時搬離。同時,執行幹警更換了門鎖,重新張貼了查封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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