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養老保險,在辦理退休時需要審覈職工檔案,是幾十年來沿承的老規定了。過去的時候,職工檔案作爲審覈職工身份、工齡、出生年月、個人經歷的重要記錄,是辦理退休必須具備的材料之一。

第一,職工身份必須要由職工檔案證明

按照《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女性工人和幹部退休年齡都是不一致的,女性工人退休年齡是50週歲,女性幹部退休年齡是55週歲。

過去我們實行的是身份管理,2000年以後,隨着國有企業行政級別的取消和越來越多的外資、私營企業的出現,現在實行的是崗位管理,也就是說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女性退休是55週歲,而普通職工則是50週歲。尤其是隨着勞動力市場的越來越開放,人們在各種崗位之間的流動是不停變化的。

只要有身份確定退休年齡的差別,實際上必須要看職工檔案的

另外,除了幹部工人身份以外,還有特殊工種的身份。從事特殊工種滿足相應年限,比如說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工作崗位需要工作滿10年,井下高溫低溫工作崗位需要工作滿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作崗位需要工作滿8年。以什麼爲判斷?那就是以職工檔案每年的工種記載,過去的時候都是有工資調級表,現在一般都有人社部門每年審批的特殊工種從業登記表。不過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勞動條件的改善,特殊工種崗位會越來越少。

第二,出生年月要以職工檔案材料中最早記載的檔案爲準

很多人可能會詫異,現在不是都實行身份證了嗎?爲什麼還要以職工檔案最早記載的時間爲準呢?其實這主要是我們身份證制度的一個過渡措施。

身份證什麼時候實施的?1985年9月6日身份證條例公佈並實施。那個時候纔開始採集信息,並建立全國統一的身份證號。之前已經出生的人口怎麼辦?如何確定退休年齡?

1999年勞動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要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爲準。主要還是爲了防止有關身份證號信息採集不準確不全,導致退休年齡不統一的問題。

2020年,民法典頒佈並於明年實施。關於自然人的出生時間,主要是以出生證明爲準。沒有出生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爲準,只要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上述記載時間的,以證據證明時間爲準。

職工檔案是貫徹一個人一生經歷的材料,以職工檔案中最早的檔案材料爲準是沒有問題的。

當然,新長成的年輕人他們就業時一般都以身份證號爲準了,畢竟都有出生證等相關的證明材料。

第三,工齡的認定需要職工檔案

對於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國有企業固定工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他們的連續工齡都是以職工檔案爲準的。職工檔案中會記載他們何時就業,每年的工作考覈情況,甚至一些榮譽等等。這些連續工齡可以認定爲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的保險費是由國家繳納個人無須繳納,而且還會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非常划算。

上山下鄉知青的上山下鄉時間,也可以認定爲視同繳費年限,以上山下鄉的登記表爲準。

按規定需要安置工作的復退軍人,他們的軍齡也可以視同繳費。另外,如果社會保險中斷的話,也可以申請補繳中斷時間,補繳的最長時間不超過其軍齡。這些都是需要看職工檔案的。

所以,絕大多數職工退休時,都是要看職工檔案的。不過,也確實有個別不需要看職工檔案的情況。

比如說城鎮個體工商戶和單純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他們壓根就沒有建立過職工檔案。順便說一下,我們的職工檔案一般是從高中乃至初中的學歷檔案開始建立。有一些人就是沒有建立檔案,但是他們也按照國家政策可以參保的。像他們這羣人員一般是直接按照身份證出生日期辦理退休的。

隨着我們信息系統的不斷發展,有關電子化個人信息記載越來越準確,甚至電子簽名、電子勞動合同都成爲有效的了。這種情況下,就不需要的紙質檔案材料了。

相信在未來,職工檔案最終會退出歷史舞臺,一切都會以電子化信息的記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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