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問題一直牽動着每個家庭的神經。那麼,應該如何保證食品安全呢?在我國古代的歷史中是否有可以借鑑之處呢?

悠悠的歷史長河裏,古人們早就想到保證食品安全的方法了,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古人都是怎麼做的吧。

一、唐代篇

大唐盛世之中,酒樓林立,商業興隆,您看那牧童的手指隨意一指,就是一片曠古未有的繁華璀璨。這令人沉醉的燈火闌珊之中,藏着的正是大唐對於食品安全的嚴格把控。

唐朝人早已有了他們自己的食品安全法——《唐律疏議》。據記載,按照唐代的法律,如果食品發生了變質,經營者就必須立刻銷燬食品,否則就會受到杖打九十的處罰。

唐代的保鮮條件遠遠不如現在,食物也不像現在這麼豐富。因此總會有些經營者心疼成本,抱着僥倖心理繼續出售劣質食品。

針對這一現象,唐律也做了明確規定:如果經營者由於經營變質食品導致他人生病的,就罰流放一年,如果導致他人死亡的,就會被判處絞刑。

唐代政府重拳治理食品安全的決心是堅定的,因爲古代醫療水平落後,一旦食品安全把控不嚴很容易發展成疫情,這樣的後果對於古人來說非常嚴重。

因此古人們也時刻把保證食品安全放在心上。

唐代人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可以通過當時的法律條文來體現,除了對售賣劣質食品的經營者嚴加懲處外,唐代人還將食物中毒細分成故意和無意兩種,再製定相對應的律條分別管理,這些細節無一不說明唐代人對食品安全的嚴格要求。

不過,雖然唐代人嚴格把控食品安全,卻還是有黑心的商家鋌而走險坑害顧客,柳宗元就曾經不幸成爲了受害者。

有一次,柳宗元身體不適去看醫生,醫生跟柳宗元說:“你這只是一點小病,買點茯苓來喫就會好的。”於是柳宗元非常聽話的買了茯苓來每天按時喫,誰知道他的病不但沒好,反而更嚴重了。

醫生很奇怪,自己的方子沒問題啊。柳宗元也很奇怪,強烈的探索心驅使着他去尋找問題的真相,結果幾經波折之下,竟然讓柳宗元發現原來是藥店用老芋頭冒充茯苓賣給他了。

柳宗元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賣假藥的商人落在柳宗元手裏也算倒了黴,不僅被判了一年流放,還被柳宗元寫到《辯茯神文並序》一文中,千秋萬世揹着誠信的污點。

二、宋代篇

歷史的風雲瞬息萬變,轉眼間,汴梁取代了長安的繁華。《清明上河圖》中空前繁榮的宋代向我們走來。

宋代作爲承襲唐律的朝代,它對於食品安全的把控在唐律的基礎上更進一步,除了如唐代對食品安全的嚴格要求外,宋代還想出了許多保證食品安全的新方法。

據《武林舊事》記載,宋代爲了應對繁榮的商業市場以及衆多的酒肆店鋪,專門成立了各行各業的行會。官府要求所有的相關人員都必須加入行會,並且登記造冊,否則就不許從事相關的行業。

這有些像現代的從業資格制度,不過宋代的行會還承擔了一部分行政工作。

比如各種商品的好壞首先要由各個行會審覈把關,行會的領袖有權根據商品的好壞制定售價。

行會的定價權可不是那麼好拿的,如果商品出現問題,那麼行會要承擔連帶責任。這促使行會從專業的角度先行確保售賣的商品安全無憂。

等到行會篩選過的商品流入市場後,宋朝政府就開始監督食品安全了,宋代關於食品安全的法律在唐代的基礎上更爲嚴格。

據《宋刑統》記載,宋代經營者哪怕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腐敗食品賣給了他人,也會被杖打九十,除非這個經營者立刻將腐敗食品銷燬並且不產生嚴重後果。

不僅如此,宋代人還十分重視餐廚衛生。

宋朝政府規定,售賣食物的人必須把食物放在乾淨的器皿中出售,餐廚垃圾也不能直接往河裏倒以免污染水源,這些措施都極大的保障了人們的食品安全。

同時,宋代茶葉貿易發達,常有不法商人試圖將茶葉以次充好謀取暴利,爲了杜絕這一現象,宋朝政府出臺了“開湯審評”的檢查法:

有專門的官員現場泡茶,然後通過檢驗茶湯的顏色以及是否有雜質來判斷茶葉的好壞,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的人,立刻嚴懲不貸。

三、其他篇

其實,我國古代對於食品安全的重視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早在《禮記》中就有“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粥於市”的記載,意思是沒成熟的果子不能售賣,以免造成食品安全隱患。

無獨有偶,漢代也曾規定過:“諸食脯肉,脯肉毒殺、傷、病人者,亟盡孰燔其餘。當燔弗燔,及吏主者,與盜同法”意思是有問題的肉類要立刻銷燬,不然售賣者連同管理食品安全的主官都要受罰。

到了清代,食品安全的重視也一如既往,曾有酒樓掌櫃在衛生檢查時,被發現將食品堆放在廁所旁,結果就因爲食品安全隱患受到了打四十下手心的處罰。

民以食爲天。正是由於食品安全關係到千家萬戶,因此歷朝歷代的官府無一不是將其當作生命線守護。或許我們日常生活中小小的一副碗筷,一碟小菜,就濃縮了幾千年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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