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樂縣公安局民聯派出所在持續踐行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工作中,堅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從基礎做起,從服務羣衆做起,把矛盾糾紛調解搬到了羣衆家門口,積極組織當事人雙方面對面交流,通過協商、調解,將一起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2020年8月1日12時許,民聯鎮郭灣村村民張某華在本村磨坊推磨時,因挪動自家的電動三輪車不慎撞到磨坊用來過磅的枰稱,導致枰稱把前來推磨的民聯鎮龍山村村民吳某雲擠在了磨坊門磚柱子上。後經檢查,吳某雲三根肋骨骨折。

事發後,雙方就吳某雲住院、治療及恢復期間的費用賠償問題發生糾紛,雙方多次協商未果,一直未就此事達成協議。爲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民聯派出所與民聯鎮政府、郭灣村委會、龍山村委會組成聯合調解小組,於8月11日晚在郭灣村委會對該起糾紛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對賠償問題各執己見、情緒激動,所長王華成同志從法、理、情的角度,耐心向雙方講解相關法律規定,擺事實講道理,講雙方作爲相鄰村莊居民的情誼,雙方當事人的情緒才慢慢平復下來,心平氣和的坐在一起進行協商。經過不懈努力,雙方終於就賠償金額問題達成一致並當場履行,矛盾糾紛圓滿解決。

此次矛盾糾紛的調處過程中,民聯派出所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落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宗旨,爲羣衆解難事、辦實事、做好事,全力維護轄區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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