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給3個多月大的嬰兒

蓋好被子後自己也睡去

醒來卻發現孩子已經不幸去世

之後她一錯再錯

竟將孩子的屍體拋棄路邊...

近日,廣州番禺區法院

對這宗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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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覺醒來孩子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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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琴,因涉嫌販賣毒品罪,在去年3月被羈押,因爲她懷孕,被佛山警方取保候審。  

後來她生下一名男嬰劉某,就在出租屋內獨自撫養該男嬰。

去年12月22日凌晨4時許,劉某琴在出租屋內服用感冒藥後,上牀幫劉某蓋好被子(2米*1.8米、重約10斤)並靠着劉某入睡。

因疏忽大意、疏於照顧,劉某琴睡覺直至當日16時許才醒來,導致劉某被被子蓋住口鼻窒息死亡(經鑑定,符合軟物覆蓋口鼻部引起慢性缺氧窒息死亡)。  

同年12月24日凌晨零時許,由劉某琴指路、葉某來(另處理)駕駛摩托車,共同將劉某的屍體拋棄至廣州市番禺區大邊村海堤路某處。

同年12月25日10時許,羣衆發現劉某的屍體並報警。12月27日,劉某琴在廣州市番禺區被公安機關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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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人死亡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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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指控劉某琴犯販賣毒品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劉某琴在庭審過程中無異議,並承認控罪。

番禺區法院審理認爲,根據鑑定意見的分析,被害人的死因符合軟物覆蓋口鼻部引起慢性缺氧窒息死亡,並排除了扼壓頸部窒息、暴力捂壓口鼻窒息的可能。

案發時間是冬季,劉某琴將被褥蓋過被害人的頭部,該行爲高度危險,被害人年僅三個月,仍在哺乳期間,手腳協調能力差,無法對抗或者避開危險,極需要成年人的細心照顧。

劉某琴的供述證實其有意地在被窩裏留有一定的空間讓被害人呼吸,可見其已經意識到被褥蓋住頭部具有一定的不安全性,其應當預見,卻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預見危害後果的發生,主觀上有過失,客觀上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鑑於劉某琴在日常照顧被害人生活中,因安全意識低而導致發生嚴重後果,手段未屬惡劣,屬情節較輕,依法應對其適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予以處罰。劉某琴在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應當對其數罪併罰。

鑑於劉某琴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劉某琴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販賣毒品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一個小小的生命就這樣結束了,

這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

提示:醫生提醒各位父母,嬰兒睡覺時,家長一定要多陪伴,離開嬰兒視線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好嬰兒臉部的被子,切莫讓被子矇住嬰兒的頭,確保嬰兒呼吸暢通。最好是讓寶寶學會單獨睡自己的小牀,若擔心夜裏孩子安全問題,可以將小牀靠近大人的牀。此外,寶寶牀頭不建議放任何可活動的物品,牀邊也不要放塑料袋等危險物品。

提醒一些父母,以下不當方式容易令寶寶窒息。

緊急提醒

(1)冬天的時候媽媽生怕寶寶冷,給他蓋上厚厚的大被子,並把大被子蓋過寶寶的頭部,使寶寶的口鼻被堵住,不能呼吸引起窒息。

(2)媽媽把孩子摟在一個被子裏睡覺。媽媽熟睡後,翻身時或是無意將上肢壓住寶寶的口鼻而造成窒息。

(3)媽媽夜裏躺在被子裏給寶寶餵母乳,但由於白天過於勞累而不知不覺地睡着, 堵住寶寶的口鼻而使寶寶不能呼吸。

(4)抱寶寶外出時裹得太緊, 使寶寶因不能透氣而缺氧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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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信息時報、江南都市報

編輯:裴申申 實習編輯:劉晨

校對:胡少靜

審覈:楊化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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