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四川峨眉山後山,河南男子和浙江男子,兩驢友不顧阻攔,自駕遊時徒步探險,不幸失聯。8月14日下午6點多,兩人終於被搜救人員發現,彼時已經過去5天4夜,50多人搜救了46小時。而這件事,兩驢友失聯獲救後承擔2萬搜救費。很多人說,他們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這個懲罰,真的足夠嗎?

2萬多的搜救費,不僅是搜救費用,還包括了他們的行爲的罰款。即便不算罰款,就按照兩萬元算,平均到每個人身上,相當於多少錢?搜救隊50多人的人力,這裏取個整,就算50人、也就是說,平均1人是400元。400元工作46小時?換你你幹不幹?也就是說,搜救隊冒着危險和艱辛去救人,1小時的搜救費用才8塊6毛9?也就是差不多1小時九塊錢吧!

然而因爲抹去了多餘的搜救隊員,也抹去了搜救費用的一些款項,也就是說,現實情況,可能攤到每個搜救隊員頭上的錢,就更少了。也許是1小時8元?如果按照8小時工作制,這就是一天64元,一個月1920元。這年頭這麼低的工資,就算在小城市,也算是相當過分了!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很明顯得看出來,兩驢友失聯獲救後承擔2萬搜救費,這實在是太少了。就算相關的處罰規定,讓罰款沒辦法多罰,但是搜救方面完全應該多要一些錢的。這不僅是爲了警戒更多的人,讓他們不要鋌而走險,爲了旅遊,讓自己獻身於危險。也是對搜救隊員的合理報酬!這件事不應該是純公益的,因爲自己作死的人,真的不是很值得讓人同情。

一般來說,這樣的旅遊也都是衣食無憂型的,對於這樣的人,本身也是負擔得起比較高的費用的。那麼爲何不多要一些呢?至於那種沒有錢還來徒步,還來作死的,那就又屬於心裏沒點數,也不值得同情,於是,可以看出,漲價是完全可以而且必須得!

如果收費太低,就會讓很多驢友沒有危機意識,心存僥倖,認爲就算出事也有人救他們,於是貿然大意。這算是無端地爲搜救隊加大了工作的壓力。而這麼微薄的回報,無疑也讓很多搜救隊員難以維持下去。總不能總是用愛發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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