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一家不容三姓人,在以前主要是指婆媳間的關係,說這話多數是從兒媳婦或者上門女婿一方爲出發點。

拋開文化教育程度不說,這絕對是一種陳舊的老觀念,不應該繼承和發揚,而是應該堅決的抵制和拋棄。

如果不說人性,單純指姓氏的話,一家不容三姓人,這更是無稽之談。舉個例子:爺爺、奶奶輩兩個姓,兒子輩一個姓,也可以是第三個姓,孫子輩可以是一個姓也可以是第三個姓,所謂的第三個姓,就是雙姓,最常見的就是夫妻把各自的姓提出來合併給子女使用,這種雙姓在現實生活中會偶爾出現,那麼具體指什麼,下面咱們來一起說一說。

第一:指的是二婚女人帶孩子成立新家庭。

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本來家庭中雞毛蒜皮的小事就很多,更何況是帶着孩子組成的新家庭,二婚帶孩子大多是女主人姓加上男主人姓加上孩子前夫的姓,這其中孩子大多是二婚家庭爆發矛盾的根源,這第三姓也是二婚中男方家庭比較敏感的一大因素。

我家裏一個遠房親戚就是二婚,原來是和前夫性格不合離婚,現任丈夫也是半斤八兩,有過之而無不及,當時親戚離婚後,本想着自己帶孩子過,沒有再婚的打算,一來是不想讓孩子受委屈,二來是對婚姻也比較失望,可能是緣分碰到的現任,結婚前男方死纏爛打,甜言蜜語,並且承諾對孩子視爲己出,短暫的接觸後,親戚覺得還不錯,自然也動心了,可婚後不久,甜蜜的時光一去不復返,因爲現任丈夫家裏也有一個差不多大的孩子,兩個孩子之間的矛盾逐漸上升到大人,老人,丈夫也慢慢變得經常無端指責自己的孩子,甚至有幾次揚言要把孩子趕出家門等等。

這種日子自然也不會長久,沒過兩年,雙方就分道揚鑣了,所以說,如果離婚了,再找下一任一定要擦亮眼睛,一定要考慮清楚對方的品性,不然受苦的還是孩子。

第二,指的是婆婆和媳婦。

還有一種家庭,婆婆姓加丈夫、兒子姓加媳婦姓,都說兒大不由娘,兒要娶媳婦,那成家後是聽媳婦的還是聽母親的話呢?婆媳關係,數千年來都是一大難題,一般這種問題,矛盾激烈的程度要看當兒子的處理的情況決定,通常是兩邊哄,雙向調節。切勿當個牆頭草,那邊有風那邊兒倒,農村老一輩總結的話,都是他們生活經驗的精髓,但是不是到今天還有道理呢?這還要看自己的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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