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ST康得 :實控人鍾玉等涉嫌犯罪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9月14日,*ST康得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委託辯護人告知書,人民檢察院對康得新等人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一案已經收到公安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二百七十八條之規定,現告知康得新有權委託辯護人。

*ST康得同時公告透露,公司收到的公安部門移送起訴告知書內容如下: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案一案,已於2020 年9 月9日被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涉嫌犯罪事實均發生在 2012 年以後。

同時,康得新從辦案單位獲悉:

1、鍾玉作爲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新公司)直 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

2、徐曙作爲康得新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 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 購外匯罪。

3、王瑜作爲康得新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 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挪用資金罪。

4、張麗雄作爲康得新公司直接責任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鍾玉、徐曙、王瑜、張麗雄已於 2020 年 9 月 9 日由公安部門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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