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一男子拖欠134名農民工工資被判刑

新華社長沙9月19日電(記者劉良恆)承包的工程項目如期竣工,包工頭在拿到工程款後,卻以承包工程虧損爲由,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判處被告人胡某繼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

2019年底,瀏陽市公安局接到瀏陽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移送的胡某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線索後,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經查,2016年,犯罪嫌疑人胡某繼在瀏陽市某建設項目中承包了5個項目分包工程。在工程完工通過驗收後,項目部支付結清所有工程款,但胡某繼卻以經營管理不善出現虧損爲由,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且長期處於“失聯”狀態。

今年1月10日,藏身長沙城區的胡某繼被瀏陽警方抓獲歸案,如實供述了自己採取躲藏的方式逃避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犯罪事實。經調查覈實,胡某繼共拖欠134名農民工工資近170萬元。到案後,在警方和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敦促下,胡某繼向134名農民工支付了工資。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胡某繼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爲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根據其犯罪事實和情節,法院一審判處胡某繼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責任編輯:張申 SN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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