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落地!康得新四年虛增利潤超115億元,因重大違法或被強制退市,監管佈下“天羅地網”,全方位立體追責

*ST康得針對利潤虛增超115億元、122億元銀行存款不翼而飛的最新通報來了。

9月28日,*ST康得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強制退市。

早在2019年7月5日,證監會就曾向康得新下發過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此後應處罰當事人要求,證監會又先後四次召開聽證會。聽證會結束後,證監會進一步覈查了相關事實並補充調取了證據。

或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相比2019年的“第一版”,本次行政處罰決定書在聽取當事人申辯後,對相關事實進行了進一步覈實,在涉嫌違法的事實認定上,虛增利潤總額從119.21億元調整至115.3億元。這也意味着調查從更高證據標準出發,以審慎的態度,構建更加嚴密的證據鏈條。

證監會對違法事實的認定做出了“微調”,但對康得新及主要違法人員的處罰並未減輕。

證監會決定,對康得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時任康得新董事長、實控人鍾玉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罰款60萬元,對其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對其他相關當事人分別處以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公告,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可能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進行初步審覈和最終審覈,深交所將根據最終審覈意見作出是否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

債券違約牽出百億造假案

在嚴打財務造假背景下,康得新處罰落地僅僅是一個開端。

從時間線上看,2019年1月,證監會宣佈對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立案調查,康得新百億造假案開始浮出水面。

2019年7月,證監會披露,經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通過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虛增利潤總額達119億元。此外,康得新還涉嫌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和爲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以及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等違法行爲。上述行爲導致康得新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在形容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爲時,證監會方面如此表示。

同月,證監會向涉案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擬對康得新及主要責任人員在《證券法》規定的範圍內頂格處罰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今年6月10日,*ST康得發佈公告稱,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鍾玉、公司董事紀福星、公司監事周桂芬於2020 年6月9日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鍾玉、紀福星、周桂芬立案調查。這也是繼2019年7月證監會在對康得新作出處罰及禁入告知後的再次“關注”。

佈下“天羅地網”

全方位立體追責

業內人士指出,對康得新的行政處罰在回應了市場加大違法違規成本呼聲的同時,表明了“零容忍”的執法態度,也展現了證監會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的決心。

值得關注的是,在立體追責體系建立的基礎上,繼行政處罰後,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等各個層面環環緊扣、不留死角,務必將讓康得新財務造假付出沉重代價。

從行政處罰情況分析,由於康得新涉案違法行爲發生時,證券法尚未修訂,財務造假的行政責任偏低,60萬元罰款已是法律規定的上限,但除頂格處罰外,證監會已對實控人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公司存在觸及有關規定的強制退市情形的可能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民事賠償也將實現有機銜接。通過投資者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等方式激發市場化約束力量,將讓以康得新爲代表的造假者付出沉重代價。證監會行政處罰作出後,康得新將面臨高額民事賠償,代表人訴訟制度或將令康得新傾家蕩產。目前證券集體訴訟制度已經落地,這將進一步便利投資者維權,震懾造假行爲。

從目前通報情況來看,刑事追責在所難免。2019年5月12日,康得新實控人鍾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圖片來源:張家港市公安局微博

時隔一年四個月後,根據最新消息,*ST康得、鍾玉等還將面臨公審。

*ST康得9月14日發佈關於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門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安部門移送起訴告知書,*ST康得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案一案,已於2020年9月9日被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涉嫌犯罪事實均發生在2012年以後。

具體來看,鍾玉作爲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徐曙作爲康得新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王瑜作爲康得新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挪用資金罪。張麗雄作爲康得新公司直接責任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鍾玉、徐曙、王瑜、張麗雄已於2020年9月9日由公安部門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此外,跨市場追責無一漏網。康得新近期因債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再度被立案調查,證監會將對造假企業跨市場違規行爲全面追責。康得新再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涉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問題。該案調查進一步表明監管部門將對造假上市公司跨市場違法違規進行全面追責,康得新案或將成爲債券市場跨市場執法第一案。

由此看來,針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監管部門已佈下“天羅地網”,無論是證券市場還是銀行間市場,不管涉及行政責任、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違法主體均無可逃脫。可以預期,證監會全方位、立體式追責的努力將有助於形成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相互銜接、互相支持的立體、有機體系,對造假者形成有效震懾,顯著改善市場的生態,保障我國資本市場沿着法治誠信的道路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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