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袁茂華 記者 鄔靚)記者9月27日從南昌市應急管理局獲悉,爲切實保障好受災羣衆基本生活,我市已下發《關於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南昌市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災民生活救助實施方案》兩個文件,對救助對象及標準、資金籌集和救助程序、工作要求等進行了明確,全力確保災區羣衆救助不漏一村一戶一人,確保他們安全、溫暖過冬。

此次救助標準具體爲:一是受災重點戶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的標準,平均每人補助3—6個月;二是受災一般戶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的標準,平均每人補助1—3個月;三是受災其他戶口糧救助,對於因災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各單位可根據受災羣衆家庭困難程度等因素,酌情按照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救助1—2個月;四是因災取暖和衣被救助,對因災住房倒塌、農作物嚴重絕收、因災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或重大傷病等受災羣衆,由各單位對每戶發放1—2牀(件)冬春救助棉被和棉衣;五是因災傷病救助,在有關專項補助的基礎上,對當年因災造成傷病的,在冬春救助期間根據傷病程度、療程及家庭困難程度等,給予適當救助;六是突出冬春救助重點,在冬春救助中,對因災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各單位可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加大救助力度;七是合理確定補助實施標準,各單位可根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結合資金總量、災情整體程度、需救助總戶數及受災羣衆具體困難程度、家庭成員人數,適當增減補助資金數額。

我市要求各地迅速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對重災鄉鎮和重災村進行覈查,鄉鎮一級要深入村組,入戶受災困難羣衆家中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主動做好交通不便又相對閉塞的山區和邊遠地區摸底工作,確保不漏一村一戶一人。同時,組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自然資源、林業等重點涉災部門,對災害損失尤其是農作物受災、倒損農房等進行會商覈定,科學評估受災羣衆生活需救助情況;要根據今年以來災情、調查摸底情況和冬春救助評估,認真制定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突出冬春救助工作重點區域、重點人羣和重點需求,特別是要優先做好房屋長時間受淹、農作物嚴重減產絕收、養殖業遭受重大損失、單退圩堤內一些受損嚴重的受災羣衆,以及受災的低保房、五保戶、困難戶、殘疾人家庭和山區的救助工作。

冬春救助資金主要用於受災羣衆口糧、衣被等救助,不得用於臨時救助和慰問支出,更不得挪作他用,切實做到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對違規使用冬春救助資金的單位,一經發現予以通報、嚴肅處理。要通過生產自救、鄰里互助、對口幫扶和政府救濟等渠道,確保災民每人每天1斤口糧,保證接上夏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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