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日前通報8批次不合格月餅,其中4批次檢出菌落總數不合格、3批次涉及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超標、1批次氧化值(以脂肪計)超標。標稱湖南省長沙市溢湘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溢湘齋”牌月餅,湖北省恩施市張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月餅,各有2批次“上榜”。

“勝美”廣式月餅菌落總數不合格

通報顯示,存在微生物污染問題的月餅有4批次,包括標稱廣東省惠州市登峯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蓮流心月餅(480克(60克x8)/盒,2020/8/25),標稱湖北省恩施市張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廣式蓮蓉月餅(90克/袋,2020/8/16)、蘇式酥茶月餅(90克/袋,2020/8/13),標稱湖北省恩施市太子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勝美”牌廣式月餅(玫瑰豆沙,80克/袋,2020/8/1),原因均爲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麪包》(GB 7099—2015)中規定,一個月餅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萬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萬CFU/g。月餅中菌落總數超標,可能是個別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條件,也可能是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2批次“溢湘齋”月餅防腐劑超標

此外,長沙市崑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銷售、標稱湖南省長沙市溢湘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溢湘齋”牌本式黑芝麻月餅(300克/包,2020/8/15)、本式伍仁月餅(100克/包,2020/8/12),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分別超過國標最大限值85.4%、82.6%;標稱吉林省吉林市大明珠精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無糖月餅(90克/袋,2020/8/29),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超出國標最大限值114%;標稱浙江省寧波市海曙高橋佳豐食品廠生產的“亞波”牌花生海苔廣式月餅(100克/包,2020/8/9),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超過國標最大限值36%。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爲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黴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並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最大使用量爲0.5g/kg。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爲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而過氧化值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症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麪包》(GB7099—2015)中規定,月餅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爲0.25g/100g。月餅中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使得終產品中過氧化值超標,也可能是產品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產品酸敗。

新京報記者 / 郭鐵

編輯 / 李嚴 張明璇

圖片來源 / 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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