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假如說男人不要孩子的話,也許大家會譴責這個男人無情無義,但是過後不久大家就會接受這個結果,會覺得其實大多數的男人都是這樣,沒什麼奇怪的。於是隨着時光的飛逝,大家就逐漸淡忘了這事。之後這個男人再次結婚,也變得理所應當。

但是假如說一個女人在離婚的時候,選擇了不要孩子,那麼她受到的非議和指責往往更多。大家往往會覺得,作爲一個母親,假如說不要孩子,那就是太狠心、太自私,根本就不配做一個母親。例如明星楊冪和天后王菲,就因爲在離婚之後沒要孩子,一直被大家指控不愛孩子,只管自己瀟灑。

也許在大家的思想中,女人和孩子天生就是捆綁在一起的,女人不要孩子就是大逆不道。但是,大量的事實證明,女人在離婚的時候沒有要孩子,也許是對的選擇,小編的朋友小宇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小宇和丈夫小健在她20歲剛剛滿年齡的時候就結了婚,並且因爲小健和小宇的哥哥小猛是同學,所以兩家人對二人的婚姻是非常的樂見其成的。婚後,也曾經有過一段很甜蜜的時光。但是在小宇懷孕期間,丈夫小健卻出了軌。

小健在鎮上做生意,當他的緋聞滿天飛的時候,小宇還在家裏忙着帶孩子。就像小說中說的那樣,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小健出軌的事情,只有小宇和她的家人被矇在鼓裏。可笑的是,小宇的孃家和婆家還是一個村的。

但紙裏包不住火,後來小宇還是知道了。脾氣一向溫柔的她這次沒有妥協,她揹着父母直接辦了離婚。並且,在離婚協議中,她沒有要孩子。再後來,她離開了家鄉,到了南方的大城市深圳。在這裏,她遇到了現在的丈夫小文。

小文從未結過婚,沒有前夫帥氣,但是小文工作踏實肯幹,而且是高學歷,在經過了多年糾纏之後,小文和小宇還是順利結婚了。他們在深圳買了房子,有了孩子,現在丈夫對她很好,一家子的生活很是幸福。而當初她沒有要的孩子,一直是孩子的奶奶在照顧,並沒有因爲前夫的再婚受到更大的虐待或者是欺負。總的來說,大家的日子都在往前走,也都還算過的不錯。

對於當初離婚不要孩子的選擇,小宇雖然覺得心痛,但是卻覺得這也許是最正確的選擇。假如說當初她離婚後帶着孩子,那很可能她就不會有現在的家庭,也不會有現在的幸福。當面對再次的婚姻時,她也不可能有更多選擇,也許更多的是無奈。更大的可能是她帶着孩子回到孃家,然後再找一個可能條件還不如前夫的男人嫁了。她或許可以通過再婚給孩子一個家,但是卻賠上了自己的幸福,而孩子也許並沒有那麼幸福。

小編覺得對於每個媽媽來說,肯定都是愛自己的孩子。但是離婚的時候要不要孩子,其實並不是可以自己完全憑情感做主的事情。假如說自己的條件沒有那麼好,那帶着孩子對孩子的生活也並沒有什麼好處。說到底,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其實是最無奈的選擇而已。

親愛的寶媽,離婚後女人是否應該要孩子,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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