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果殼

昨天,2020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全稱爲“瑞典中央銀行紀念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了兩位斯坦福大學的經濟學家——保羅·R·米爾格羅姆(Paul R Milgrom)和羅伯特·B·威爾遜(Robert B Wilson),以表彰他們在博弈論拍賣理論領域中所做出的傑出貢獻。

也許你認爲,拍賣僅存在於高大上的拍賣行裏,只有古董藝術品纔會被拍賣;可事實上,從我們每天瀏覽網站時彈出的廣告、二手交易的網站,到捕魚開礦所需的牌照、廢氣廢水排放的配額……這些看似不相關的經濟活動,其實都與拍賣有關。

米爾格羅姆和威爾遜發展了“拍賣理論”,併發明瞭新的拍賣形式,使拍賣得以被運用到更廣泛的經濟活動中。

從“私人價值”到“共同價值” 

拍賣是一種典型的博弈行爲:儘管拍賣的結果可以用“價高者得”簡單概括,但是難處在於,競拍者能否獲得拍品,不僅僅取決於自己的報價,也取決於對手的報價。爲了理解複雜的拍賣規則和結果,研究者構建了拍賣理論。早期的拍賣理論默認,每個競拍者對拍品的估值都是獨立進行的,僅僅取決於競拍者的私人因素——也就是“私人價值”(private value)。

威爾遜發展了拍賣理論,並提出了拍品的“共同價值”(common value), 這是拍品價值中對所有競拍者相同的部分,比如拍賣礦產時,礦產儲量對於所有競拍者就是一致的。然而,競拍者並不一定了解拍品的共同價值究竟有多少,只能基於已知信息進行猜測。通過模型推導,威爾遜證明,理性的競拍者出價總會低於其猜測的共同價值,從而避免“贏者詛咒”(winner‘s curse)——也就是說,拍下拍品的人雖然獲得拍品,但卻因出價過高而付出了超過拍品價值的錢,從而遭受損失。

然而,儘管商品的客觀條件形成了共同價值,但同樣的商品對於不同的競拍者來說,價值依然是不同的。比如,雖然是同樣的平臺廣告投放量,但廣告內容不同,帶貨效果也不同;再比如,雖然有同樣的礦產儲量,但由於採掘技術、加工技術的不同,最終帶來的收益也不同。米爾格羅姆進一步完善了拍賣理論,表明共同價值和私人價值共同決定了競拍者的出價。同時,米爾格羅姆分析了不同拍賣規則對競拍者的影響:相比於英式拍賣(競價階梯由低至高),荷蘭式拍賣(減價式拍賣)更容易導致贏者詛咒。

新的拍賣形式 

除了在拍賣理論上的貢獻, 米爾格羅姆和威爾遜還提出了新的拍賣形式,這同時增進了競拍者、拍賣者和整體社會的利益。

例如,爲了解決美國的無線電頻譜(radio frequencies)在不同通訊公司間的分配問題,他們發明了“同時多回合競拍”(SMRA,Simultaneous Multiple Round Auction),允許競拍者同時投標多個拍品。在此之前,商業遊說和抽籤分配都不能讓通訊公司滿意;1994 年,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第一次通過47回合的競拍,成功發出了10張執照,並獲得了 6.17 億美元。此後,加拿大、英國、德國、瑞典、挪威等國家也相繼通過 SMRA 拍賣的形式授權頻譜。

這些新的拍賣形式,證明了基礎研究帶來的發明創造可以服務於社會。

兩位獲獎的經濟學家

保羅·米爾格羅姆,1948年出生於美國底特律,1979年獲得斯坦福大學博士學位,目前是斯坦福大學雪萊和倫納德·伊利人文和科學院教授。

羅伯特·威爾遜,1937年出生於美國內布拉斯加州日內瓦,1963年獲得哈佛大學工商管理學博士學位,目前是斯坦福大學運籌學亞當傑出教授兼榮譽退休教授;另外,他也是米爾格羅姆的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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