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朱安不安。

這是那些批魯迅婚姻的人最愛說的一句話。

某音上還曾有一幫人批魯迅上癮,一旦誰有不同意見,那就是三觀不正。

可是他(她)們轉過頭來,卻又會去批判自己爹媽,連家長們的催婚,都要判以重罪。

而那些以愛爲名,轉眼分手,轉眼離婚,覺得自己一貫正確的,就更不必說了。

爲什麼會這樣?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做別人的法官是很愜意的事,多重標準是很自由的事,道德審判是很優越的事。

第二,弱即正義,有情感沒理性,無腦同情無腦黑。

第三,思維單一,斷章取義,懶於調查思考。

別人給什麼信息接受什麼,被人帶溝裏都會幫着大喊加油。

女人就得買買買這類也會高燒,買完了纔會發現錢囊羞澀,做人不能喫草。

2.

所以要評價一個人一件事,不能簡單草率,我們要對人對自己負責,就需要先明白一個道理:

任何一個孤立的人,無所謂好壞,所謂好壞,都是在人與人的關係中凸顯。

比如說,朱安是不是好人呢?是。

她善良溫和,在魯迅去世後,還能忍受艱難困苦,拒絕饋贈、交易,保護魯迅的遺稿遺物。

她是有尊嚴的,她也要維護魯迅的尊嚴。

但是若把她放入與魯迅的婚姻關係中,這就不一樣了。

不是她這個人不好了,而是婚姻關係有特殊的內容,好與壞是相對的。你不可能說這兩個人都是好人,他們就一定有愛情,就適合做夫妻。

而兩個人不適合,那就是不好的關係。若非要要求兩個不愛的人在一起,那就不但是不道德的,也必然會造成兩個人的痛苦。

試想,你會僅僅因爲某個人是某種好人,就樂於嫁娶嗎?或者就因爲你父母很看好?

哪怕他(她)大字不識,留清國辮、纏小腳,跟你無話可說,三觀錯位,有種種格格不入?

3.

有一件事或許最能說明魯迅當時的情況。

1919年,魯迅曾收到一個少年的新詩,題目叫《愛情》。

那裏面說:

“我是一個可憐的中國人。愛情!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我年十九,父母給我討老婆。可是這婚姻,全憑別人主張,別人撮合:……彷彿兩個牲口聽着主人的命令:‘咄!你們好好地住在一塊兒罷!”

魯迅當時看了,說了一句:“這對我有意義。”並立刻寫下一段隨筆。

“在女性一方面,本來也沒有罪,現在做了舊習慣的犧牲。我們既自覺着人類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責備異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的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

他不壞,朱安不壞,他責備不着誰。又因爲環境,因爲善良,不能決絕,於是就只有做一起犧牲的打算。

而這個犧牲,自然有着無數程度很深,難以言說的痛苦在裏面。

4.

但是儘管如此,也還是有人說魯迅是渣男。因爲他到底又另娶了,這些人也只看到“弱者”的一面。

儘管他們因爲什麼不得已的原因嫁了娶了,又有條件機會改變的話,會早就爆發。

但他(們)們如果不愛,會那麼在乎對方怎麼樣嗎?如果另娶另嫁了,會仍舊去管對方的生活嗎?

哪個會?他們不成爲路人,甚至不反目成仇都很難。

但是他們不會,我們不會,魯迅會。

(《傷逝》劇照)

他會怕這個女人被社會拋棄、羞辱、欺凌,因而死去,就像《傷逝》裏的子君——那還是一位新青年——所以就首先曾準備犧牲自己。

他會怕一個沒能力,沒工作,沒經濟來源的女人無法生活,所以就一直都要管她。

魯迅在1923年與周作人決裂搬走的時候,其實曾經問過朱安,你是回孃家還是跟着我?

但朱安既然堅決地說要跟着他走,那他就只好繼續。

魯迅不是涓生,他從來沒像涓生那樣假惺惺,明明不想承擔了,承擔不起了,已經把子君當成累贅了,卻還要去跟子君說些什麼冠冕堂皇的大道理。

《傷逝》正是反潮流,反雞湯的,這就是魯迅在《娜拉走後怎樣》中說的那句:“夢是好的;否則,錢是要緊的。”

——他自己要做新人,做鬥士,卻從來沒有強迫別人去做新人,做鬥士。他是現實主義的鬥士,他知道這對朱安太難,他知道衝動盲目的一切後果,他一直都在勸告青年們不要被“雞湯”(理想)衝昏頭腦,去製造太多犧牲。

所以子君最終就是:“誰知道呢。總之是死了就是了。”而朱安沒有。

而且這並非“人先要有生活,愛才有所附麗”的那種——魯迅自己始終是有生活的,他只是怕朱安沒處“附麗”。

5.

魯迅不敢不能離婚,這是顯而易見的,可是也有人說,他不是鬥士嗎?當初爲什麼不勇敢一點?他要是不娶朱安,也就沒這些事了。

說這話的肯定不懂歷史,不知人情世故。

魯迅娶朱安,大家基本都只說他是被母親騙回來的,回家一看,所有的事已經就緒,就欠他這個東風。然而這還只是其一而已,甚至是表面的東西。

因爲魯迅在去日本之前,這門親就訂下了。他後面也已經知道朱安沒文化,是小腳,並曾經寫信回來,要求朱安放開腳,多多學習。只是朱安都沒照辦。

當然,這在當時也不能只怪朱安守舊,因爲她那個家,她生存的那個環境,也不允許。

她如果說有錯,那就是她嫁過來後也基本沒什麼改變。

(朱安全家福)

那麼魯迅到底是因爲什麼必娶朱安呢?

第一,魯迅是鬥士不錯,但鬥士也是人,他更不是天生的鬥士。他的思想精神發展也需要一個複雜的過程。

這就是說,清末的魯迅也不會有多徹底,他同樣會被他所說的那個“黑屋”束縛、關住。

第二,魯迅是孝子,講親情,而這孝這情裏,有他尤其無法抗拒的東西。

首先,魯迅是家中長子,他早早就扛起了生活重擔,嚐到了各種生活滋味。

他與母親是一起患過難的,他比其他兄弟更知道生活的不易,母親的不易。

魯迅去日本學醫的初衷,其實是因爲父親的死,而父親之死對他母親是何種打擊呢?

要說明,一個動作足矣:她把前房關閉,另換了住處,那裏再也不是她的臥室。

可是這後面,她還要經受第四個兒子的死去。那孩子聰明伶俐,才六歲。

所以老太太就請了畫師,憑藉記憶,畫了兒子的像出來,整天掛在牆上。

老太太是一個感情真摯熱烈的人,也特別慈愛,她老了,都還要每天把魯迅的照片放到枕頭邊上,你說這樣的母親,魯迅怎能夠隨便拒絕?

然後,這場婚事還牽連衆多,遠不止他母親一個。

魯迅當年被說親時,他家早已走了下坡道,而家族中,對他母親最好的,無疑是仁房的藍老太太,和藍老太太的兒媳婦謙少奶奶。她們平時是經常走動的。

那麼朱安是誰?

她是藍老太太的孃家侄女,魯迅和她的婚事,正是謙少奶奶撮合的。

一面是母親,一面是本家長輩,一面是關係最好,一面是家族親戚,而這事又是她們已經定好了的,你說魯迅該怎麼辦?

拒絕嗎?這不是今天這個時代,母親那邊,親族那邊,都很難處理。而且拿什麼拒絕呢?

大家都在說好,都在說自己人介紹的最爲可靠,她們甚至說,這不是媒妁之言。

第三,在舊時代,訂親就等於領了結婚證,誰要是反悔,那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罵的。

這風俗就是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都很好使。

而魯迅家雖然敗落,卻依舊是書香門第,名譽上的上等人家,魯迅身爲長子長孫,卻是有緊箍咒的。

他本來就不是隻顧自己的人,一想到母親會面臨什麼,就更會投鼠忌器(或許也像有人說的,朱安已是老姑娘,退婚將更難出嫁)。

所以魯迅當初接受這門婚事,的確是相當矛盾的,這也說明他從來不是熱血的那種。就像後來有人鼓動他參加造反,他居然問了一句:

如果我死了,我媽誰管?

大家都不是石頭縫裏蹦出來的,革命者也要有家,他那時大概就是這麼想的。這也導致了他的鬥爭,一向非常策略。

必要時絕不怕犧牲,但一定不做無謂的犧牲,毫無價值的犧牲。

6.

魯迅婚後最大的看點,是在王鶴照等人的敘述中。王鶴照13歲來到魯迅家打工,當時18歲。

婚禮完全是舊式婚禮,整個家族都知道魯迅是新派,本做好了激烈鬥爭的準備,但結果卻出乎意料。

魯迅在整個過程規規矩矩,木偶一樣,你就是給他裝上一條假辮子他都沒有反抗。

然而王鶴照他們第二天早上卻發現,魯迅的臉,整個都被印花被子的靛青染青了——大少爺那一夜一定哭得厲害。

他居然第二天就搬去書房睡了,第三天就回了日本!他最後的幻想,一定在見到朱安真容後,整個破滅。

那些說魯迅不睡朱安的好荒唐好無聊啊,難道不喜歡也要睡纔是正確的負責的尊重的嗎?萬一朱安以後可以改嫁,願意改嫁呢?

那些說魯迅不過是看朱安不美的更奇怪。誰不想要個好看的,中意的?而其實許廣平也並不漂亮。

就算是,那又怎樣?反正不是自己的菜,那就怎樣都合不到一塊。更何況魯迅從日本回來後,有一段時間,還是想改善關係的。

如果一定要說魯迅有錯,那就只有一個:

誰叫他是一個思想精神日日新的男人,一箇中國近代史上最出色的男人,當初卻偏偏被親人被時代拉郎配了呢?

而朱安的不幸,則恰恰在她遇到了一個最出色的男人,卻遠遠跟不上他的步伐。

她甚至都不知道該如何去靠近他,追隨他。

她可能也始終沒有意識到,她之所以不被愛,正因爲這個男人不一樣,之所以還能留下,也因爲這個男人不一樣。這個男人的出色,跟一般男人的出色,是截然不同的。

這就像高曉松說的:“大家都以爲我講魯迅先生會講他的什麼黑點,但是他沒有啥黑點啊……魯迅先生就是一個人品很高尚的人。”

文 | 九鴉

圖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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